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继续教育培训系统申报流程
发布时间:2017-01-22 11:1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字号:【


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都要通过《连云港市机关事业单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下面简称《系统》)进行信息录入、报名、审核,具体流程如下:

一、信息录入(已完善信息的单位可跳过此项)

应用《系统》进行报名之前,必须完善所有工勤人员的基本信息,并且必须确保录入信息真实有效(所有信息与相关证件完全一致),否则将无法利用《系统》进行申报。请严格按照以下步骤录入信息:

(一)在编人员

第一步:依次进入“基础信息”—“单位名册管理”—“人员信息”,选择“本人身份”为“技术工人”的人员,并双击人员“姓名”:(如果图片看不清,可将电子文档显示比例放大至200%)

第二步:进入“人员信息编辑”界面,尽量完善基本信息,红框内的信息是必填字段(若未填写将无法进行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上图中的“专技资格”一项需要点击并填写完善子信息框(机关附属人员须点击“专业技术职称”处),点击“专技资格”(“专业技术职称”)右侧的信息显示区域(上图中的“中级工”处),弹出如下信息框:

上图显示该工人已经有一条记录是“中级工”,假如该工人2015年取得了“高级工”证书,则需要点击信息框下方的“新增”按钮(记录为空时也要点击“新增”),新添加一条记录;如果仅仅是修改“中级工”信息,则直接在上图右侧修改相应信息即可;请按照以下规范认真填写上图右侧的信息:

第一项: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点击“中级工”处,弹出一个信息框,将右侧的下拉条拉至最底部,在“工人”中选择该工人的现有等级即可:

第二项:取得资格途径。点击“考试”处,弹出一个新的信息框,注意: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的途径请选择“评审”;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资格途径请选择“考试”:

第三项:资格审批单位。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的审批单位请填写“江苏省人社厅”;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资格的审批单位请填写“连云港市工考办”。

第四项:取得资格时间。即等级工证书上的时间。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的时间一般为“XXXX-11-30”;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资格的的时间一般为“XXXX-08-31”。

第五项:工种。请与等级工证书上的工种相一致。

第六项:证书号码。请与等级工证书上的号码相一致。

注意:填写好以上信息后,请务必点击“保存”按钮,并将保存过的记录“更新到主集”:

第三步:完善信息基本子集(在“人员信息编辑”对话框的右侧,必须完善):

1.简历职务信息

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新增”记录或是修改原有记录,完善信息后,请依次点击“保存”和“更新到人员主信息”按钮。请根据实际岗位聘用情况填写信息,参照下图:

2.学历学位信息

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新增”记录或是修改原有记录,完善信息后,请依次点击“保存”按钮。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所有信息(不可缺项,否则会影响申报),参照下图:

3.其他子集

奖惩信息等其他子集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尤其是因有奖励符合破格条件的人员一定要认真填写。

(二)编外人员

依次进入“基础信息”—“单位名册管理”—“人员信息”—“编外名册”,点击“新增人员”,参照在编人员完善人员信息。

二、网上报名

第四步:依次进入“事业业务”—“报送人社局”—“机关事业工人继续教育管理”,点击屏幕右下角“新增申报”按钮,如实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请务必认真填写,有问题方便及时反馈),点击确定。

第五步:点击“添加人员”,弹出“人员选择”对话框,选择有关申报人员,并完善表格信息:

第六步:申报单位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提交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提交工考办审批。

第七步:工考办审核无误后,主管部门在系统中汇总下属各单位的申报,并进行打印盖章,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报送或传真至市工考办(传真:85837832)。

若存在纸质报名材料与系统填报信息不符的情况,以纸质材料为准,同时将系统报名记录删除,申报单位须修改有关信息后重新申报,情况严重者追究申报单位责任(建议申报单位在完善人员信息过程中,一定要核实有关人员的证书或证件原件,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三、信息维护

第八步: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经过相关培训合格并获得证书的,申报单位应尽快将他们的培训及证书信息录入系统,具体录入方法如下:

进入“人员信息编辑”界面(见第一步、第二步),在界面右侧“基本子集”中点击“教育培训信息”子集:

点击以后,弹出对话框如下,依次完善信息,并务必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