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符合大病补助的参保居民,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有效票据、出院小结、病史资料、医保卡,到市医疗保险管理处办理门诊大病准入手续。
受理依据:
《连云港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助暂行办法》(连政发[2007]100号)第1条至10条
受理条件:
患有门诊大病病种的参保居民
办理部门:连云港市医疗保险管理处居民医保科
承诺时限:1个自然日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