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年11月28日上午9:30
地点:“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张名志
发布人: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秦国臣,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杨晓红,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周毓
发布议题: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建设
张名志: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完善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适应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经市政府领导批准,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方案》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秦国臣同志、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杨晓红同志、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周毓同志。我是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名志,主持这场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请市政府法制办秦国臣主任发布新闻;二是请记者朋友们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
首先,请秦主任发布新闻。
秦国臣: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市政府法制办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法制工作的社会各界朋友特别是媒体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9月27日,《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正式印发实施。这是我市第一次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出台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文件,规划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目标和行动路线,对我市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就有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及过程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总体设计和全面规划。2016年7月省委省政府印发《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成法治政府作出了具体规定。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完善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适应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我市制定出台了《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该方案在落实国家和省部署要求的基础上,参考借鉴了兄弟城市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吸收了市级各部门上报的法治政府建设五年工作计划中的重点工作,结合我市改革要求和工作实际形成征求意见稿。之后我们两度书面征求了各县区政府、各园区板块和各市级机关的意见,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讨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形成方案审议稿。7月4日,市第十四届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实施方案》。8月14日,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重要意义
首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中央纲要和省方案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总体设计和全面规划。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部署要求,出台我市《实施方案》,合理划分权力边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依法维护市场秩序,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有利于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护航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其次,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连云港的重大任务。中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键环节,也是重大任务。出台我市《实施方案》,有利于推动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促进全面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连云港。
第三,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出台我市《实施方案》,有利于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同步建设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三大部分三十九条。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衡量标准。明确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主要规定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六项主要任务以及实现目标和具体措施。
第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主要规定了依法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的具体目标。明确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任务;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制度;优化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能;加大法治市场监管力度;提升公共服务和保障水平;创新社会治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等七项措施。
第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主要规定了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使政府管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具体目标。细化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大领域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并落实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等四项措施。
第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主要规定了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全过程记录、立卷归档等制度健全,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明显减少并得到及时纠正,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的具体目标。细化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决策责任追究等三项措施。
第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主要规定了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行政执法随意化、不规范、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明显减少,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的具体目标。细化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等四项措施。
第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主要规定了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各方面监督形成合力,问责制度有效落实,政务公开实现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的具体目标。细化了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实施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纠错问责机制等六项措施。
第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主要规定了完善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矛盾纠纷多元融合式调处机制,社会矛盾有效预防和化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通过法定途径有序解决矛盾纠纷的比例大幅提高,非理性维权现象大幅减少的具体目标。细化了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融合式调处机制;探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途径;健全完善仲裁制度和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加强信访工作等五项措施。
第三部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主要规定了加强组织领导;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经费保障等九项内容。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创新
《实施方案》是对建设法治政府的经验总结,也是对下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创新,是在继承基础上的创新和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强化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证。方案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制力量建设,重视乡镇(街道)法制工作。
二是明确改革导向。坚持改革任务与法治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在总结工商登记改革、推进简政放权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的具体措施。为提高决策水平,提出了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度等内容。针对群众关心的行政执法问题,突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中央最新要求,突出多元矛盾化解机制的作用,一方面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另一方面对其他法定化解渠道做了进一步规范。
三是突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突出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具体化、系统化,提出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法治举措。《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对方案中的主要任务分解量化为142项重点工作,每项重点工作都明确了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完成时间和主要成果形式,以便于各部门统筹推进,如期完成各项重点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社会共同关心的大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在此,请新闻界的朋友们深入宣传《实施方案》,推广各级各部门在落实《实施方案》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社会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谢谢大家!
张名志:谢谢秦主任。下面,记者朋友们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
记者:在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方面,《方案》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杨晓红:建设法治政府,依法决策是“龙头”。《方案》提出了较为完善的措施,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流程监控、立卷归档等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出、确定、调整、公布、备案等环节,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论证、评估、审查报告格式化。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报告报备制度。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政协意见制度。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草案和依据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3.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监督管理办法,决策机关要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跟踪检查,监督机关要加强监督。制定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决策机关应当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并开展后评估。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违规决策造成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记者:“红头文件”对群众生活影响很大,下一步针对“红头文件”的管理,我们有什么重要举措?
杨晓红:行政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是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载体,体现着政府的法治思维和执政理念,承载着政府及其部门、机构的行政措施和手段。近年来,政府法制机构不断加强对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特别是通过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及时纠正规范性文件中的违法或不当规定,维护了国家法制的统一,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下一步,采取几项措施: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明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范围、内容、标准、流程和责任,以及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应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文件草案。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建立常态化的规范性文件第三方评价机制,组织开展专家点评活动。建设规范性文件公众查询评价系统,对报送备案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实现网上查询和在线评价。
2.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规章每隔5年、规范性文件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对已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修改或废止。清理后继续有效或者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应当向社会公布。
记者:行政执法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我市如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周毓:行政执法任务面广量大,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权益,必须下大力气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以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为目标,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总体思路:建立一个平台、完善各项制度、加大督查考核。
一是着力提升执法监督的绩效。将建立全市行政执法综合监管平台,把所有一线行政执法工作纳入重点日常监督视线,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筑牢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石。按照已经出台的《连云港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执法程序制度,包括全过程记录制度、公示制、双随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备案审查等六项配套制度。在市级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通过文字、影像和电子数据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确保整个行政执法过程客观、公正。
三是健全完善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以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为平台,以纪检监察部门追责为支点,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模式,有效融合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形成层级监督与司法监督、纪检监督、社会监督的闭环式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好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加大对执法卷宗和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四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格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完善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会商制度、疑难案件研讨制度,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应用,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对不依法移送的,追究相关单位及其人员责任。
记者:行政调解是多元矛盾化解的重要手段之一,我市将如何推进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
周毓:行政调解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居间协调处理与行使职权相关的民事纠纷的行为。行政调解工作范围主要有三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行政机关调解的民事纠纷;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裁决的民事纠纷;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行政机关作出处理的民事纠纷。
行政调解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的精神,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在充分总结我市近些年来行政调解制度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在行政调解制度设计方面做了三个方面的创新,主要表现在:1、全面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调解程序,详细规定了行政调解案件受案、调处、履行等各个环节的程序;2、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达成共识,明确了行政调解案件司法确认制度,行政机关依法对调处纠纷后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3、强调行政调解文化建设,提出了各级政府及部门在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过程中注重以“和为贵”核心,把行政调解文化建设贯穿于调解机关文化之中,特别是把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变为宣传、践行行政调解文化的全过程,在调解矛盾纠纷中通过创新调解方法、完善调解机制来展现、发展和丰富调解文化的内涵,营造良好的行政调解工作氛围。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市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开启一个良好的开端。下一步我市将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全面履行行政调解工作职责,健全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培育行政调解文化,健全保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提高行政调解率和人民群众对行政调解工作的满意率。
张名志:记者朋友们,希望大家深入宣传《纲要》,推广各级各部门在落实《纲要》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社会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