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市粮食局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对粮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要求,全市粮食部门扎实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着力实现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库点布设、一卡通结算、监督检查、安全措施六个全覆盖,粮食收购总体呈现出“夏粮收获早、小麦品质好、收购进度快、市场价格高、收购仓容足”等五个特点,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粮食收购和粮食最低价收购政策等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发布会的人员:市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以标同志,市粮食局调控处处长赵海浪同志,市粮食局监督检查处处长杨诚同志,我是市粮食局副局长王磊。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由我主持。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媒体有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广播电台、连云港发布,感谢你们的到来。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内容:一是介绍我市粮食收购及国家粮食最低价收购政策情况。二是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现在,请市粮食局王以标局长介绍粮食收购相关情况。
王以标:新闻媒体的各位同志、各位朋友,大家好!欢迎参加粮食收购新闻发布会。我们由衷地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粮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五谷者,万民之命,国之重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粮食产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粮食流通工作四条底线,就是坚决守住粮食收购、粮食供应、粮食质量和廉洁从政从业的底线。做好粮食收购工作,对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从2004年开始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其中我市先后10年启动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累计收购最低收购价粮食600多万吨。现在我就今年粮食收购工作及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介绍如下:
一、全市夏粮收购情况
(一)夏粮生产情况。今年我市小麦播种期适宜,生长期间雨水充沛,气候环境良好,喜获丰收,全市小麦种植面积362.4万亩,单产396.3 公斤,总产142.95万吨,与去年基本持平。我市种植的小麦品种主要是“烟农19”,约占总面积的50%,“济麦22”约占20%、“淮麦系列”占15%、“连麦6”及其它小品种约占15%,品种与往年相比变化不大。据检测,今年小麦容重最高为825克/升,平均为775克/升;不完善粒平均为5.1%。经检测结果分析,符合国家一级标准的小麦约占总量的20%,二级标准的约占60%,三级及以下标准的约占20%,总体品质比较好。
(二)夏粮收购进展。今年我市夏粮收购工作进展顺利。截至8月15日,全市各类主体累计收购小麦96.85万吨,其中国有粮食企业收购73.71万吨,占收购总量的76%。
(三)最低收购价执行情况。我市于6月7日启动小麦最低价收购执行预案,全市共设立101家委托收储库点,共收购最低收购价小麦62.67万吨,超过去年同期近一倍。我市小麦开秤初期市场价格为1.13—1.15元/斤,通过实施最低收购价政策,我市小麦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在1.18—1.20元/斤,每吨小麦可为农民增收100元左右,夏粮收购为农民增收近亿元,实现了丰产丰收。
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是国家为保护农民利益、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实施的粮食价格调控政策。即主产区当年生产的粮食市场价格下跌到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由国家指定的收储企业按最低收购价入市收购。当市场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格时,国家停止最低收购价收购,为多元主体市场化收购留出空间。因此,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就是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价格政策。按照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小麦、稻谷和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17〕66号),2017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施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因素,2017年三等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36元,比2016年每市斤降低0.02元;粳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50元,比2016年每市斤降低0.05元。
国家将粮食质量分为五个等级,小麦和玉米以容重、稻谷以出糙率为主要指标,一等最高,五等最低,五等以下的粮食为等外级。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规定,等外级粮食不列入最低收购价、储备等政策性粮食收购范围。等外级粮食由收购企业根据市场情况依质定价,自行收购。执行最低收购价的粮食为当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
三、秋粮收购准备工作
今年的秋粮长势良好、丰收在望,我们粮食部门做到不等不靠,早部署、早准备、早落实,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谋划应对措施,积极做好收购各项准备工作。一是组织生产收购情况调研。近段时间,我们组织对全市秋粮生长形势、苗情分析,摸清产量、商品量,预测收购量,分析市场趋势和存在的困难,研究解决措施。二是及早进行仓容准备。加快2017年新建仓库建设进度,预计秋粮收购前全市将有15.25万吨新建仓容投入使用;组织腾仓并仓和销售出库,尽最大努力腾出仓容收购秋粮,目前国有企业腾出20多万吨空仓用于秋粮收购;另外还有16万多吨的社会仓容可用,积极保障广大农民朋友卖粮需求。三是合理确定收储库点。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统筹考虑预计收购量,及时申报库点,开展收购。四是切实加强业务培训。组织质检、保管、安全和一卡通系统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使所有参与秋粮收购的人员准确理解收购政策、质量标准,正确操作有关收购设备,切实增强为售粮农民服务的意识。五是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我们将在连云港粮网上公布委托收储库点名单,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发布粮食收购政策、库点分布等信息,重点宣传最低收购价收购质量标准、执行时间等内容,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无盲区,让农民朋友真正知晓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让企业切实增强执行粮食收购政策的自觉性。
四、全力维护粮食收购秩序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粮食流通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的重要职责,同时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粮食流通相关的工作。我们将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物价等部门共同做好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工作,防止和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市场秩序。在粮食收购期间,按照“四个共同机制”,将由市粮食局、农发行连云港市分行和中储粮连云港直属库共同组织市级巡查,每月一次对各地开展专项检查、落实监管责任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受理处置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全力维护粮食收购秩序。
王磊:谢谢王局长的介绍!下面进行会议第二项内容,请媒体朋友就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记者:刚才在新闻通稿提到,今年国家下调了稻谷最低收购价格,与我市有关的中晚籼稻和粳稻的价格每市斤分别下调了0.02元和0.05元。请问,国家为什么要下调稻谷最低收购价?稻谷价格下调后对我市农民种粮有没有影响?
王磊:这个问题请赵海浪处长回答。
赵海浪:这位媒体朋友问得很好,这个问题也是广大农民朋友非常关心的问题。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今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经国务院批准,今年生产的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三等)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市斤1.3元、1.36元和1.5元,比去年的价格依次下调了0.03元、0.02元、0.05元。
从2008年开始,国家连续7次上调了稻谷的最低收购价,2015年未做调整,2016年仅是早籼稻下调,中晚籼稻和粳稻保持不变。今年是自2004年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以来的首次全面下调。多年来国家通过多次上调稻谷的最低收购价,有效保证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与收入。除个别年份以外,稻谷产量均呈现上升态势。稻谷价格在政策的带动下逐年上扬,高位运行,大米市场价格也随之水涨船高。由于国际稻米价格处于历史低位,国产大米与进口大米的价格差距也逐渐拉大,自2012年以来进口量大幅攀升。国内稻米市场份额在受到挤占的同时,国内稻谷库存量也达到了历史最高点。国内稻谷市场的“三高”(产量高、库存量高、进口量高)也倒逼了政策的调整。但稻谷毕竟是主要的口粮品种,在口粮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考量下,政策的调整仍然以稳为主。从近期各类粮食品种的调整来看,有保有放的价格调整、顾全大局的政策措施,体现出国家在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的同时,也保护了农民利益,完全符合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总体要求。
粮食价格的高低是影响农民种植决策的主要因素。这次国家对稻谷价格的调整对我市种粮农民来讲,有利于引导农民调整优化种植结构,促进粮食结构性供给侧改革,提高绿色优质粮食产品的供给水平,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加快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粮食系统实行“优质优价”收购,更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
王磊:现在,请继续提问。
记者:在收购粮食过程中,对于克扣斤两、压级压价等情况,你们有哪些措施让农民卖“放心粮”?
王磊:这个问题请杨诚处长回答。
杨诚:首先感谢您对售粮农民利益的关心和对粮食工作的支持。下面我来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克扣斤两、压级压价行为违反了国家惠农政策,损害了农民利益。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国家出台了“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即:要敞开收购,随时收购,不准折腾农民;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和手段,加强收购管理,保证售粮农民卖“放心粮”。一是公示质价标准。粮食收购前,统一印发粮食收购政策宣传提纲和质价标准,张贴在收购现场的醒目位置,让售粮农民一眼就能看明白自己所卖的粮食应该是什么等级,能卖什么价钱;二是进行衡器校验。粮食收购前所有参与粮食收购的企业,对收购用的衡器进行统一校验,保证衡器衡量准确;三是加强现场检查。粮食收购期间,各县区都成立了由粮食、市场监管、物价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粮食收购市场进行监管,坚决打击各种损害农民利益和扰乱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的行为。四是及时处置投诉举报。广大农民朋友如发现粮食经营者在收购粮食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政策、损害农民利益等行为,可以拨打举报电话、写信或直接到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检举,也可以向市粮食局举报。市粮食局举报电话是 85450209,我们对举报投诉情况将会及时查处。
王磊:各位媒体朋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就到这里,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