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上午9点
地点:连云港发布演播厅
主持人: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姚宁
发布人: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桂迎宝、市海洋与渔业局资环处处长王丽杰
发布议题:海州湾“湾长制”试点工作相关情况
姚宁: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各位来宾,同志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连云港市海州湾“湾长制”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今年以来,为加强海州湾保护管理工作,促进我市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再上台阶,我局积极争取国家海洋局“湾长制”试点,第一时间组织编制了《连云港市海州湾“湾长制”实施方案》,成功获批全国首批 “湾长制”试点城市。《方案》实施以来,“湾长制”组织架构逐步完善,各项工作得到有序开展。目前,我局正着手编制“湾长制”推进落实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为回应社会关切,让市民充分了解实施“湾长制”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公众全面介绍我市海州湾“湾长制”试点工作有关情况。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并在发布台就座的有: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桂迎宝、市海洋与渔业局资环处处长王丽杰。我是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姚宁,本次新闻发布会由我主持。
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的有来自连云港日报、连云港电视台、苍梧晚报以及连云港发布等媒体界的记者朋友,在此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二项内容:一是请桂迎宝局长作新闻发布;二是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首先,请桂迎宝局长就海州湾“湾长制”试点工作相关情况作新闻发布。
桂迎宝: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连云港市海州湾“湾长制”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市海洋与渔业局,向各位新闻界朋友长期以来对我局工作给予的关注、关心与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下面,由我向大家通报一下海州湾“湾长制”试点工作基本情况。
“湾长制”是落实中央新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基于生态系统海洋综合管理的重要抓手,也是破解责任不明晰、压力不传导等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老大难”问题的有效措施。连云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湾长制”试点工作,在国家海洋局提出试点工作设想初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高度关注,主动向上争取连云港试点。4月初,根据国家、省部署及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成立工作组,着手研究编制《连云港市海州湾“湾长制”实施方案》,期间市领导多次对方案编制工作提出指示并组织专题研讨。10月10日,国家海洋局下发《关于连云港海州湾“湾长制”实施方案的批复》,原则上同意《连云港市海州湾“湾长制”实施方案》,标志着连云港市正式成为全国首批五个“湾长制”试点城市之一。10月27日,《方案》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连云港市海州湾“湾长制”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一、我市“湾长制”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完善体系,推动“湾长制”组织化建设。管理体系建设是“湾长制”试点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我市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推动建立市、县(区、园区)两级联动的海湾管理体系。成立连云港市海州湾“湾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政委和湾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别担任副政委和副湾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海洋与渔业局。目前,各县(区、园区)正在加快编制本地区湾长制实施方案,“湾长制”办公室也在组织编制试点工作推进方案、“湾长制”工作考核办法,不断完善“湾长制”工作体系。
(二)明确任务,针对问题寻找解决方案。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做好海洋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更要严格控制陆源污染对海洋的影响。为切实解决我市产业结构不合理、陆源污染严重等问题,我市“湾长制”实施方案提出了五大类20项工作任务,从节约利用海洋资源、严控陆源排放、强化涉海工程管理、科学开发渔业资源等方面入手,按照陆海统筹、河海共治、区域合作的管理理念,从源头上扭转海洋环境难管难控的局面。
(三)创新举措,探索建立长效保护机制。海洋生态红线是保障海洋生态安全的基础和底线,为此,我局组织编制了《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红线保护实施规划》,明确到2020年海州湾海洋生态红线面积占比不低于30.82%,被评审专家认定为全国首个地级市海洋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前不久,在全面总结近年来我市海洋生态补偿工作的基础上,我市在全省率先印发《关于加强海洋生物资源损失补偿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用海单位作为生态修复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对海洋生物资源损失补偿的补偿范围、补偿形式、补偿标准及时间要求作了具体规定。 为充分利用各部门资源优势,合力解决跨部门问题症结,我局主动与市环保局、水利局和气象局进行沟通谋划,达成合作共识,共同签订了《连云港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协同多方力量推动我市海洋资源环境保护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实施《连云港市海州湾“湾长制”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推进“湾长制”与“河长制”有效衔接,加快构建陆海统筹、河海兼顾、上下联动、协同共治的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实现流域和海域环境质量的同步改善。
(一)有序实施系列规划方案,切实提升海洋生态保护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严格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等一系列事关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性文件,将“陆海统筹、河海联动”的理念融入到规划方案的行动始末,全面提升我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二)全力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制定和实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推进实施方案》,推动环保、海渔、水利、气象等部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推进陆-海、河-海、水-气共治以及开展联合执法和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实现各部门间监测数据的共享共用。
(三)不断强化源头治理,着力构建综合管控体系。加快推进主要入海河流污染治理、水功能区达标整治和海洋生态修复。根据海州湾水质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定入海河流入海断面水质要求和入海污染物控制总量目标。将主要入海河流纳入全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范围,编制入海河流水体达标方案,推进主要入海河流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制订非法与设置不合理排污口清理工作方案,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
(四)科学转变海洋管理手段,深入推进“智慧海洋”工程。深入推进海洋信息化建设,加快建成海洋与渔业综合信息大数据中心,持续加大海洋环境在线监测系统和海州湾海洋牧场观测网建设力度,不断深化三维立体综合监管平台应用,尽快实现海域海岛监管、海洋生态监测与评价、海洋防灾减灾、海洋公共服务等信息大融合。
(五)加快实施生态修复项目,着力改善海域、海岛生态环境。启动实施羊山岛海岛保护、小官山海岸带修复等一系列整治修复项目,通过推进海域、海岛整治修复项目的实施,增强海岸生态系统的连续性和多样性,维护海岸生态系统的稳定,促进人海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六)完善考评督查机制,有效推动“湾长制”全面实施。制定“湾长制”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根据海州湾沿岸不同区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湾长制”考核纳入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政绩考核体系。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约谈问责。
姚宁:通报到此结束。下面,请媒体朋友们提问。
记者:刚刚桂局长发布词中讲到,我市是全国首批五个“湾长制”试点城市之一,请问一下,为什么国家海洋局会选择在连云港试点“湾长制”,或者说连云港市实施“湾长制”有哪些基础优势?
姚宁:连云港能够获批“湾长制”试点,可以说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首先,我市是传统的海洋大市,海域面积广阔,管辖海域面积6677平方公里。岸线类型丰富,海域岸线北起绣针河口,南至灌河口,拥有省内独有的基岩海岸和砂质海岸。绵延的海岸线上分布着21条入海河流,年入海流量100亿立方米。海岛资源优越,江苏26个海岛中我市占20个。海洋生物资源丰富,由于我市海域水深条件优越,风浪较小,海区气候温和,光照充足,各种经济鱼类、海珍品等资源蕴藏丰富,是江苏省唯一的海珍品自然分布区和沙生植物分布区。因此,想要充分发挥这些资源的先天禀赋优势,需要我们有一套体系完备、能够实现陆海联动的海湾管理制度。
其次,我市海洋管理保护工作的显著成绩为我们申报“湾长制”试点增加了底气。2008年海州湾海湾生态与自然遗迹海洋特别保护区正式挂牌成立,2011年海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作为全国首批七个国家级海洋公园之一正式获批,2015年连云港海州湾海洋牧场入选首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2016年连岛获批“全国十大美丽海岛”,一系列成绩的取得都是我们注重生态发展、积极探索机遇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的结果,同时也为我们开展“湾长制”试点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最重要的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湾长制”试点工作,在国家海洋局提出试点工作设想初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高度关注,市委杨书记亲自对上争取把试点放在连云港,并且提前组织编制了《连云港市海州湾“湾长制”实施方案》,因此得到了国家海洋局的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
记者: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需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请问一下,我们的“湾长制”是否与正在推行的“河长制”进行了有效衔接?
桂迎宝:谢谢这位记者朋友,这个提问非常好,答案当然也是肯定的。长期以来,我市始终坚持管海洋就要控陆源的理念,在制定“湾长制”实施方案之初,就将陆海统筹、河海兼顾、上下联动、协同共治作为湾长制试点的基本原则。前不久,我局联合水利、环保、气象等部门,就全市水环境保护、海洋生态修复、气象观测预警预报等生态文明建设内容达成合作框架协议,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陆-海、河-海、水-气治理。围绕促进“湾长制”与“河长制”有效衔接,我局将入海河流“河长制”落实情况作为“湾长制”的重要考核内容,在入海河流河口区域设置入海监测考核断面,将入海河流与近岸海洋环境的保护治理工作统一部署安排,积极推进主要入海河流污染治理、水质监测等工作的衔接,做好上游防控、源头治理。
记者:“湾长制”已经进入实施阶段了,为了保障“湾长制”取得实效,我们都有哪些保障措施呢?
王丽杰:为了保障“湾长制”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我市认真研究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湾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和“湾长制”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在湾长的统筹部署下,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涉及多部门协作的任务,牵头部门要主动推进,参加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跨部门工作合力。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尽快出台湾长制考核办法、督查办法等配套措施,建立稳定运行的“湾长制”工作体制。因地制宜,实施一县(区)一策,针对海州湾沿岸不同地区地理特点以及存在问题,制定各县(区、园区)“湾长制”实施方案并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湾长制”考核纳入地方党委、政府政绩考核体系,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三是落实工作经费。加大各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海州湾功能提升、资源保护、环境治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等投入。规范海州湾管理保护资金使用,加强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博、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电话热线等多种媒体、信息平台,向公众传播“湾长制”推行工作做法成效,营造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姚宁:好,谢谢记者朋友们,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