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电力用户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7-08-21 16:05 阅读次数: 字号:【

时间:2017年8月21日

地点:“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

主题:《连云港市电力用户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市经信委副主任冯燕芹

嘉宾:国网连云港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刘宇同同志、国网连云港供电公司副总师胡明辉同志

冯燕芹: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2017年,是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文明城市创建的关键一年,全市上下重抓信用管理,根据《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我市信用办和供电公司联合出台了《连云港市电力用户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出台将有力促进电力信用体系建设和诚信连云港建设。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广大媒体界的朋友们通报文件出台情况和主要内容。

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各位领导和来宾。

在主席台就坐的领导有:

国网连云港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刘宇同同志、国网连云港供电公司副总师胡明辉同志。我是市经信委副主任冯燕芹,今天新闻发布会由我主持。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媒体有江苏经济报、连云港日报、连云港电视台、苍梧晚报、连云港广播电台、连云港发布的记者朋友们。

市供电公司、市信用办相关处室负责人也参加了今天的发布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一是供电公司领导解读《连云港市电力用户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二是答记者问。

下面,首先请国网连云港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刘宇同同志就出台《连云港市电力用户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解读。

刘宇同:为深入推进我市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立电力客户信用等级分类与评价管理制度,倡导电力客户良好的用电和缴费习惯,推进诚信连云港建设,市信用办联合市供电公司共同研究起草了《连云港市电力客户信用等级分类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管理办法》的起草情况,从三个方面作简要说明:

一、起草背景

建立电力用户信用管理制度,是当前加强诚信电力建设的一种有效手段,主要就是将电力失信行为纳入到个人失信范畴,通过联动惩戒等措施,促进电力用户自觉提高诚信意识、杜绝电力失信行为。2016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电力用户信用等级分类和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我省于2016年12月在全国率先实施电力用户信用管理,省内无锡、徐州、宿迁等地也出台文件,开展此项工作,收到了较好效果。

 二、起草过程

市信用办联合市供电公司,共同完成了文件的起草工作。在牵头完成初稿的基础上,2017年7月份,市信用办分别向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局、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等14家市级部门发函,书面征求意见。经过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形成了《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主要依据《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和《连云港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连云港市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连云港市严重失信黑名单社会公示管理办法》等规定起草,共有31条。

总体上,起草本《管理办法》,主要坚持“简洁明了、便于操作”的原则,具体有四个特点:一是明确对象。适用于自然人和社会法人在我市境内发生的电力失信行为。二是突出重点。将窃电、违约用电、恶意拖欠电费、故意破坏电力设施、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电力违法行为,纳入电力失信行为。三是分类管理。按照《连云港市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将失信行为划分为一般失信、较重失信和严重失信三个等级,分层级实施差别化惩戒,对一般失信以提醒、教育为主,对较重、严重失信与用电、职业准入、个人信贷、保险、评优评先等挂钩。四是社会联动。将电力信用统一纳入连云港市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行业机构等综合运用行政监管、行业管理、司法措施以及社会性惩戒等手段联合实施失信惩戒。

刚才,刘宇同同志向大家通报了《连云港市电力用户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出台情况,并就文件内容进行了解读,使大家对我市的电力信用管理工作有了更多的了解。

接下来,是提问时间,请记者朋友们就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提问。

记者:为什么要出台《连云港市电力用户信用等级分类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胡明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信用体系建设成为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党的十八大明确把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中央、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文件。连云港市委市政府也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门纳入“十三五”规划。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出台《连云港市电力用户信用等级分类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基于两点考虑:

一是从保障连云港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电能逐步成为城市发展的核心能源,承担着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助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保障民生的重任。同时,鉴于电能的特殊性,以及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力,供电企业的信用管理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一般的商业信用管理不能满足诸如安全、电网建设等方面的信用要求。因此,需要在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上,结合电力供应的重要性、特殊性。制定电力信用管理体系,出台专业的管理办法,既是对诚信连云港建设的具体推动,也是保障连云港社会经济发展的有力举措。

二是从电力用户健康发展的角度来看,供电企业与用户,特别是大用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掌握了大量的用户信息。电力信用信息档案是用户的基础素质、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社会信誉、发展潜力等各方面的集中体现。出台管理办法,一方面,可以从源头上防范欠缴电费、窃电、违约用电等行为发生,倡导电力用户良好的用电和缴费习惯。另一方面,可以促使用户转变理念,努力提高自身的信用等级,得到更多、更优质的服务,满足自身健康发展的需要。

记者:电力失信行为分为哪几类,分别有哪些处罚方式?

胡明辉:依据《电力用户信用等级分类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电力失信行为主要分为:一般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三类。目前我市对电力用户失信行为实施联动惩戒,就是定期将窃电、违约用电、恶意拖欠电费、故意破坏电力设施、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电力用户的信用档案信息提交至市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市信用办将严重电力失信行为列入“黑名单”,并通过电力营业场所、电力官网、“信用连云港”、移动用户端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如在信用平台留下严重不良记录,将可影响出行、信贷、就业、企业优惠政策(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者融资行为)、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高消费行为、评先评优、项目资金申报等。

其中,对于具有一般失信行为的自然人或社会法人,供电公司将对其予以提醒、告知,并督促改正;对于具有较重和严重失信行为的自然人或社会法人,供电公司会通过发送律师函或书面告知函进行提醒和警示。

记者:有哪些部门对电力用户失信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

胡明辉:此次出台的《电力用户信用等级分类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是由供电公司牵头,会同文明办、教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人民银行、保监等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其中:供电公司负责记录电力用户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居民身份证号、实名制信息、失信行为信息、信用等级分类与评价信息、其他信用信息,归集自然人和社会法人一般、较重、严重电力失信信息。对于失信人的失信行为,由市文明办、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将自然人和社会法人的电力信用与评优评先、职业准入、个人信贷、保险等挂钩,及时查询相关人员信用记录,对电力失信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

记者:如何“修复”信用?

胡明辉:依据《连云港市电力用户信用等级分类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供电公司将依托综合平台对电力用户自然人或社会法人失信信息进行告知、归集,并与个人基础信用数据库对接,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整合电力用户自然人或社会法人基本信息、电力失信信息,生成电力用户用电信用记录档案。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电力用户用电失信记录并非伴随终身,按照规定,对于存在一般用电失信行为的用户,认定一年的有效期限结束后,这类用户的信用等级将自动予以修复;如用户需提前修复信用等级,可向供电公司提出申请,公司将对电力用户信用等级重新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修正电力用户信用等级。而对于较重用电失信行为和严重用电失信行为的用户而言,需由用户本身提交申请修复。具体来说:较重用电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有效期是3年;严重用电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有效期是5年,这两类失信行为在认定有效期限结束后,连续6个月内不再发生用电失信行为的,经用户申请,供电公司审核,根据实际情况修复信用等级。

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今天的发布会介绍了我市《连云港市电力用户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具体内容,希望各位记者朋友全面把握今天新闻发布的内容,及时、准确、客观地开展相关宣传报道工作,为改善全市电力运行信用环境,打造“诚信连云港”提供良好的舆论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