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年9月7日上午9点
地点:“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曹文斌
发布人: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孔令泰,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连云储备分中心主任张明学,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刘昕
发布议题:连云港市市区住宅用地供应五年(2017-2021年)规划和三年(2017-2019年)滚动计划
曹文斌: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国土资源局新闻发布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加强和改进连云港市住宅用地供应管理,改善住房供求关系,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了连云港市市区住宅用地供应五年(2017-2021年)规划和三年(2017-2019年)滚动计划。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公众全面介绍我市住宅用地供应五年规划和三年计划的编制情况。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并在发布台就座的有: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孔令泰同志,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连云储备分中心主任张明学同志,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刘昕同志,我是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曹文斌同志,本次新闻发布会由我主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二项内容:一是请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孔令泰同志作新闻发布;二是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首先,请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孔令泰同志作连云港市市区住宅用地供应五年(2017-2021年)规划和三年(2017-2019年)滚动计划新闻发布。
孔令泰:按照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根据连云港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住房发展规划等,市国土资源局与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经过充分酝酿、沟通和会商,并征求规划、建设、住房等部门意见,制定了《连云港市区住宅用地供应五年(2017-2021年)规划和三年(2017-2019年)滚动计划》,报经市政府批准,现在予以公布,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住宅用地供应供给侧改革,稳定市场预期,有效改善商品住宅供求关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建设国际化海港中心城市。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住房发展规划等,依据住房现状调查、需求预测以及在建、在售住房规模等多方面因素,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人口等约束条件。
二是坚持需求导向、以需定供,有效配置住房供地总量、结构、时序,建立住宅用地供应长效机制,稳定预期,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三是根据国家、省和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结合房地产市场情况及土地市场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计划编制的政策导向。按照“五类”(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调控目标,加强对住宅用地年度供应量的控制;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合理确定年度调控目标,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区域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区域减少供地;12-6个月的区域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区域,增加供地的同时,加快供地节奏。
三、供应布局导向
一是围绕“一湾两廊多组团”规划空间结构,“一主两副七点”城市中心体系,统筹考虑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城市产业区、城市公共交通走廊与居住区的空间关系,坚持以人为本的城市规划理念,尽量方便居住人口的就业、交通和生活,降低城市运行的社会成本。
二是坚持居住规划的高起点、高标准和高质量,为城市居民创造优美、舒适、安全、便利的现代化生活居住环境,创造“以人为本”的城市家园氛围。
三是住房用地供应以市场化为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逐步形成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机制,进一步探索“竞地价、限房价”、“竞房价、限地价”等方式供地,引导市场主体理性参与市场竞争,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规划、计划指标
2017-2021年度连云港市区住宅用地规划供应总量控制在9500亩以内。2017-2019年度连云港市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总量控制在5510亩。其中:
1、2017年度连云港市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总量控制在1770亩以内。
2、2018年度连云港市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总量控制在1830亩以内。
3、2019年度连云港市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总量控制在1910亩以内。
4、2020年度连云港市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总量控制在1970亩以内。
5、2021年度连云港市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总量控制在2020亩以内。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综合研判确立供应时序
市国土资源局将结合相关部门意见,对拟出让地块进行入市研判,分析土地出让合规性和合理性,力求出让地块功能合理、规模合适、时机合拍。地块出让前要报请市土地出让与储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根据城市发展重点和总体规划布局的要求,对地块出让时序、重点方向、区域规模等方面进行审核。出让地块方案经市土地出让与储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经市政府批准后依法组织出让。
2、合理确定年度供应计划
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合理编制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由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根据区域拆迁计划、基础设施配套、地块成熟程度等实际情况,提出可列入年度出让计划的地块,并商请规划部门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对整体性、科学性进行审查。国土部门将从地块的权属、用地性质、净地标准等方面进行审核。根据地块成熟程度,将计划出让地块按照“正式、后备”进行分类,在每年1月上旬完成计划编制并上报市政府审批。除特殊原因外,未列入计划地块原则上不得出让,出让计划如需调整必须报市政府批准。
3、实行供应地块定期公布机制
连云港市区住宅用地供应五年(2017-2021年)规划和三年(2017-2019年)滚动计划经批准后要向社会公布。在规划、计划实施期间,要逐年将规划、计划的相应指标按年度落实到具体地块,定期向社会公布。
曹文斌:谢谢孔局长!下面进行发布会第二项议程,请记者朋友们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
记者:我想问一下,今年以来市区经营性用地的出让情况。
曹文斌:这个问题请张明学主任回答。
张明学:2017年,我市市区排定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1000亩,备用计划2400亩。今年以来,共挂牌出让地块30宗,成交28宗。成交的地块中,融资地块13宗面积1748.9亩,实质开发地块15宗面积940.63亩(有8宗地块属于本年度出让计划和备用计划之列,面积609.86亩)。
成交的实质开发地块中,海州区有6宗面积248.72亩,其中5宗243.47亩为商住或住宅用地;高新区有3宗面积263.19亩,其中2宗230.01亩为商住或住宅用地;开发区有3宗面积158.84亩,其中2宗152.84亩为商住或住宅用地;连云区有1宗面积94.32亩,为商业用地; 徐圩新区有2宗面积175.57亩,其中1宗160.46亩为商住或住宅用地。
今年以来,住宅用地平均成交价格为514.6万元/亩,较上年平均地价增长177.5%。其中,高新区金辉路南、学林路西(万达北)住宅地块成交单价最高,为1325万元/亩;开发区佛堂路北、金桥路东侧地块住宅用地成交单价最低,为115万元/亩。今年以来商业用地平均成交价格为370.84万元/亩,较上年平均价增长154.7%。其中开发区大浦路西、242省道南(加油站)商业地块成交均价最高,为1058.33万元/亩,高新区景湖路南侧、花果山大道东侧商业地块成交均价最低,为159.15万元/亩。无论从市场响应情况来看,还是从区域供需情况来看,市场热度明显提升,高新区、海州开发区(海州高级中学周边)由于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条件好,库存去化周期短,明显受到各家房企的追捧,连续出现高溢价成交地块,成为土地市场热点区域。随着市区年度出让计划和备用计划的公布,土地市场调控力度的增强,以及开展市区三年出让滚动计划和五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土地竞价情况趋于理性。
曹文斌:谢谢这位记者朋友!下一个问题。
记者:我想问一下,年内还有哪些重点地块准备推向市场,还有下一步的调控措施有哪些?
曹文斌:这个问题继续请张明学主任回答。
张明学: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1000亩作为刚性指标,要力争在年内完成。因此,本年度接下来的主要任务,就是围绕年度出让计划,扎实推进落实,将海州区高新区新滩地块(商业60亩、住宅67亩)、袖海路地块(127亩)、原体育局地块(60亩)等作为重点,主动与有关主体对接,尽快完成地块出让前期工作,促使该类地块在年内推向市场。
今年,我们根据土地市场情况,科学制订调控措施,合理安排供应节奏,实行的调控措施有:一是同一竞买人(含子公司、分公司)在本批次土地招拍挂活动中最多只能竞得一宗商住、住宅用地。二是竞买企业必须以自有资金进行竞拍和开发建设,我局将会同有关金融监管机构对竞买企业进行自有资金来源审查。三是在市区已取得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尚未开发(本批次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住、住宅用地,不得参与本批次土地招拍挂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土地市场调控力度,探索推进一下几条调控措施:一是加大热点区域供地规模。特别是对库存去化周期小于6个月的高新区、海州区,加快供应节奏,加大土地供应力度。二是结合我市土地市场运行具体情况,研究完善土地市场调控措施,实行“限房价、竞地价”的竞拍规则,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并根据市场情况采取更加灵活的调控措施,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曹文斌:谢谢这位记者朋友!下一个问题。
记者:在三年滚动计划和五年规划执行后,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批后监管措施有哪些?
曹文斌:这个问题继续请刘昕主任回答。
刘昕:一是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开工、竣工,加快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和上市节奏,尽快形成市场有效供应。二是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地力度,缓解高房价与中低收入家庭之间的矛盾,保障中低收入家庭居住需求。三是加强对配建安置房、保障房的管理,在每个批次地块出让成交后,由国土部门向住房部门发函告知地块配建安置房、保障房的有关情况,住房部门负责进行监管,杜绝开发商“一房两卖”等现象。
曹文斌:好,谢谢孔局长和刘主任、张主任,谢谢记者朋友们,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