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年12月15日上午9:30
地点:“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市物价局副局长丁元奎
发布人:市物价局收费监督管理处处长严文书,市物价局工农产品价格处处长张金保,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主任侍静龙
发布议题:解读《关于进一步明确殡仪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介绍2017年以来我市平价商店工作开展情况;发布11月份全市主副食品价格运行情况。
丁元奎:各位媒体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连云港市物价局新闻发布会。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解读《关于进一步明确殡仪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二是介绍2017年以来我市平价商店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发布11月份全市主副食品价格运行情况。下面,介绍一下今天参加发布会的人员,他们是:市物价局收费监督管理处处长严文书、市物价局工农产品价格处处长张金保、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主任侍静龙,我是市物价局副局长丁元奎。
今天,我们还邀请到了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交通台)、连云港发布、扬子晚报、现代快报等7家媒体的记者朋友,在此表示欢迎。
首先,请严处长解读《关于进一步明确殡仪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严文书:近日,市物价局会同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殡仪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连价费〔2017〕153号),对殡仪服务收费行为做了进一步的明确。下面,向大家介绍殡仪服务收费管理政策具体情况。
首先,介绍《通知》的出台背景。
为加强殡仪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殡仪服务收费行为,减轻群众不合理丧葬负担,根据《江苏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6〕23号)、《江苏省定价目录》(苏价规〔201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物价局会同民政局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通知》。
下面,介绍殡仪服务收费政策。
《通知》将殡仪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殡仪服务费和殡仪延伸服务费,并实行分类定价管理。
基本殡仪服务费是指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存放(含3天以内冷藏)、穿(脱)衣、一般化妆、基本型告别厅租用、遗体火化、骨灰临时寄存等服务,以及提供以上服务所必需的殡仪设施和用品所发生的费用,其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殡仪延伸服务费是指在基本殡仪服务以外、供群众自愿选择的特殊服务项目,包括遗体外运(本市区以外)、遗体整容、遗体冷藏(3天以上的冷藏)、遗体防腐、特需型告别厅租用、特殊火化等服务,以及提供以上服务所必需的殡仪设施和用品所发生的费用,其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下面,介绍殡仪服务收费的有关要求。
(一)殡仪服务单位应当与丧属签订服务委托合同, 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规定。合同之外,不得收取其他相关费用。
(二)殡仪服务单位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不得限制或采取增收附加费等方式变相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等文明丧葬用品,也不得以推销延伸服务项目为目的,隐瞒殡仪基本服务。
(三)殡仪服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网站公示殡仪服务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将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内容及收费予以明显区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落实困难群众基本殡仪费用减免政策。殡仪服务单位要严格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惠民殡葬工作的通知》(连政办发〔2013〕116号)以及各县区政府惠民殡葬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免收遗体接运、冷藏、火化和消毒基本殡仪费用的政策,切实减轻困难群体的殡仪负担。
下面,介绍规范殡仪服务收费采取的措施。
(一)殡仪服务收费实行目录管理,我们公布了连云港市殡仪馆服务收费清单,并要求各县及赣榆区可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殡仪服务收费清单并公布执行。
(二)市殡仪馆要切实增强价格法律意识,严格依照政策规定,认真落实收费情况报告制度,切实规范自身及外包服务收费行为,主动创造条件为丧属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和服务质量。
(三)《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殡仪服务行业管理,规范和整治殡仪用品市场经营秩序和服务范围,认真做好殡仪用品市场的日常监管和管理工作。指导殡仪服务单位实行收费公示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并指导殡仪服务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
(四)《通知》要求各级价格部门要加强殡仪服务收费监管,对殡葬服务单位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实施价格欺诈、不按规定公示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等法律法规查处。
丁元奎:下面,请张处长介绍2017年以来我市平价商店工作开展情况。
张金保:自2011年创建平价商店以来,市物价局积极探索平价商店建设与管理工作,围绕“稳价、服务、惠民”功能定位,做大做强平价商店。经过创建、升级改造和规范运营,全市平价商店在门店形象、店内管理、经营氛围、惠民成效等方面实现了提档升级,形成了良好的品牌效应,得到了市民的认可。目前,全市共有平价商店58家,其中市区45家,三县一区共13家。2017年1—11月,全市平价商店累计销售平价农副产品2155万公斤,销售额6714万元,为市民节约开支1794万元。下面,具体介绍今年我市平价商店的运营情况:
首先,介绍平价商店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是上下联动,推动平价商店惠民利民常态化。坚持市、县(区)两级联动,物价、商务、财政多部门共同参与,制定对平价商店的常态化扶持政策。由市物价局牵头,县区责任包干,建立了平价商店月度考核、季度通报制度。定期联合商务、财政等部门,采取抽查、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考核。二是责利相当,增强平价商店主体的责任感。为进一步提高平价商店的责任意识和运营能力,我们坚持每年召开2次专题会议、组织1次业务培训。同时,建立考核检查与资金补贴相挂钩制度,根据考核情况,适时给予平价商店相应的奖补资金,逐步建立起由政府部门提要求并给予扶持,企业独立经营自主管理,责任自负的良性机制。三是有进有退,不断优化平价商店布局结构。根据《平价商店管理考核办法》,实行操作性更强的“六看六查”。今年共有10家平价商店被淘汰出局,新增补2家,平价商店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
下面,介绍“示范平价商店”创建情况。
为鼓励先进,带动后进,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开展2017年全市“示范平价商店”创建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评出20家市级示范店,举行授牌仪式统一授予称号和标牌,并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给予每家示范店一定奖励,在全市平价商店中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通过示范店的模范引领,进一步擦亮了平价商店的品牌形象。全市平价商店以示范店为榜样,加强管理,注重长效,充分发挥平价商店稳价惠民的积极作用。这20家平价商店分别是:东海县的绿波平价直销店;灌云县的振大超市平价直销区;灌南县的乐购超市平价直销区、旺德福超市平价直销店;赣榆区的新城平价直销店;海州区的家得福超市南极路店平价直销区、家得福超市海州店平价直销区、保真超市华阳店平价直销区、保真超市花果山店平价直销区、保真超市巨龙路店平价直销区、华诚超市镇海路店平价直销区、华诚超市西苑店平价直销区、南方超市平价直销区、世纪华联超市平价直销区、振大超市平价直销区;连云区的新大新超市四季花城店平价直销区、新大新超市荷花店平价直销区、新大新超市西园店平价直销区、家得福超市西小区店平价直销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家得福超市猴嘴店平价直销区。
下面,介绍平价商店的作用发挥情况。
一是在稳定价格方面,我们把平价商店建设作为稳定菜篮子价格、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要求每个平价商店经营平价蔬菜品种不少于15个,每个品种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不少于15%;米、面、油、肉、蛋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不少于5%。二是探索开展平价商店优惠券活动。根据省物价局、省民政厅、省农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平价商店优惠券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我市实际情况,为缓解特困群体在重大节日期间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在海州区的路南街道、海州街道率先开展平价商店优惠券试点工作。今年中秋、国庆期间按每户150元,向两个街道297户困难家庭,发放可在全市6家平价商店消费使用的平价优惠券4.45万元,用于购买米、面、油、肉、蛋、蔬菜等生活必需农副产品。
虽然我们在平价商店惠民利民方面作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认识到存在的不足问题。在此,真诚邀请广大市民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不断提升平价商店惠民利民的功能作用。
丁元奎:下面,请侍主任介绍11月份全市主副食品价格运行情况。
侍静龙:11月份,我市列入监测的85个主副食品市场平均零售价格较10月份相比略降1.29%,总体呈现 “12升31降42平”走势。其中,粮、油、肉、豆制品及副食品价格平稳运行,羊肉、鸡蛋价格小幅上涨,淡水鱼、蔬菜、水果价格均以降为主。下面,具体介绍各品种价格情况:
一是粮食价格平稳运行。列入监测的8个粮食品种市场价格稳定,每斤价格具体为:苏北米2.27元、东北米2.67元、标准粉2.19元、特一粉2.47元、红小豆6.93元、绿豆6.63元、黄豆3.83元、玉米粉2.27元。
二是食用油价格保持稳定。列入监测的6个食用油品种市场价格稳定,每5升具体价格为:玉米油(桶装一级压榨)76.30元、大豆调和(桶装一级)55.30元、大豆油(桶装一级浸出)42.20元、花生油(桶装一级压榨)141.30元、菜籽油(桶装一级浸出)64.77元、菜籽油(桶装一级压榨)79.30元。
三是肉、禽、蛋价格小幅波动。列入监测的11个肉、禽、蛋品种较上月相比 “4升1降6平”。其综合平均价为18.13元每斤,较上月17.97元微涨0.89%。上涨的品种主要为羊肉和鸡蛋,其中每斤去骨鲜羊肉33.89元,上涨4.15%;带骨鲜羊肉28.97元,上涨1.58%;洋鸡蛋4.62元,上涨5.24%;草鸡蛋7.08元,上涨1.14%。保持平稳的品种主要为猪肉、牛肉、鸡肉,每斤市场零售价格为:精瘦肉15.63元、肋条肉13.99元、去骨后腿肉14.66元;牛腱子肉33.30元、牛腩肉31.95元;白条鸡8.3元、活鸡7元;
四是水产品价格以降为主。列入监测的8个水产品价格较10月份相比“6降2平”。其中降幅较大的为鲫鱼6.92元每斤,下降13.5%;鳊鱼7.93元每斤,下降6.38%。鲫鱼、白鲢价格保持平稳。水产品价格回落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冬季水产品运输损耗较夏季有所下降,销售成本有所减少;另一方面,受我市市民冬季饮食习惯影响,冬季猪、牛、羊肉市场需求量大,水品需求量有所下降。
五是蔬菜价格以降为主。列入监测的32个蔬菜品种价格较10月份相比“21降7升4平”。其中降幅较大的品种为青菜,降幅为41.10%,生菜、菠菜、丝瓜等11个品种降幅在10.00%—35.00%之间,其他如西芹、山药、花菜等9个品种降幅较小,均在10.00%以内。价格回落的蔬菜品种以叶类、茄果类和菌类为主,因前期8、9月份的高温酷暑,蔬菜产量减少,价格季节性上涨,11月份较前期相比,虽温度有所回落,但叶类及菌类蔬菜出品率高,长势较好,损耗量低,加之外地蔬菜的供给及时,市场货源充足,价格回落。
本月内,部分反季节蔬菜价格涨幅相对较高,其中,涨幅最大的为毛豆,涨幅为65.8%;大白菜、韭菜涨幅在10%—30%之间;豆角、蒜头、土豆、洋葱4个品种,涨幅较小,涨幅均在10 %以内。涨幅较大的品种多以反季节蔬菜为主,目前市场上反季节蔬菜均为大棚及外调品种,种植成本和运输成本共同推动反季节蔬菜价格上涨。此外,胡萝卜、蒜苔、黄豆芽、绿豆芽4个品种在上月基础上保持平稳运行。
六是水果价格以降为主。列入监测的5个水果品种价格较上月相比“3降1升1平”。其中3个下降的品种为:脐橙7.78元每斤,下降27.43%;苹果3.95元每斤,下降4.36%;香蕉2.62元每斤,下降0.38%。11月份正值橙子大量上市时间,市场货源不断充足,价格季节性回落。西瓜3.42元每斤,上涨26.67%。地产西瓜于8月下旬基本结束,现市场销售的西瓜货源多来自南方,长途运输、装卸、贮存等费用最终增加水果的销售成本,导致价格走高。梨2.83元每斤,价格依旧平稳运行。
七是豆制品及副食品价格整体平稳。列入监测的4个豆制品和11个副食品价格在上月基础上保持平稳。每斤具体价格为:素鸡5.47元、百叶5.47元、老豆腐2.43元、内酯豆腐(盒装)1.50元。酱油(瓶装)5.37元每瓶、醋(瓶装)4.50元每瓶。
丁元奎:好,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