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连云港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热爱应聘岗位,工作认真扎实,责任心强;
2、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3、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性别不限。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组织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8月23日-8月2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
1-3岗位: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一楼大厅(朝阳东路38号、市行政中心斜对面)。联系方式:0518-8586110615961379757(王老师)。
4-6岗位: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凤凰大厦809室)(朝阳东路38号、市行政中心斜对面)。联系方式:0518-8585025115961399670(刘老师)。
3、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有关能证明自己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专业水平的有效资料。所有报名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市妇联及市妇儿活动中心将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取得考试资格者,须在8月30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时间为8月31日。
(四)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组织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有身体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如有考察不符合要求者,从同一岗位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结果、体检、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拟录用人选。被录用人员将按照我市劳务派遣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会计岗位人员基本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满转正工资3000元/月,另缴纳五险一金。其他岗位人员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转正工资2000元/月,另缴纳五险一金。
连云港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