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州区紧紧围绕“现代城市经济的引领区、城市建设管理的示范区、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区、幸福生态宜居的首善区”的发展定位,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党建引领,聚力突破区域经济等重大决策部署,抢抓发展机遇,主动应对挑战,国民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综合国民经济总体平稳。2016年,全区上下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国民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初步核算并经市统计局审核反馈,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10.7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7.43亿元,下降4.9%;第二产业增加值87.38亿元,增长7.2%;第三产业增加值205.92亿元,增长10.4%。 结构调整不断深化。三次产业比由上年的6.1:28.6:65.3调整为5.6:28.1:66.3,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二、农林牧渔业农业生产小幅下降。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6.09亿元,与去年基本持平,实现增加值19.16亿元,较去年略有下降。其中,农业增加值13.53亿元,下降2.4%;林业增加值0.47亿元,增长1.4%;牧业增加值1.98亿元,下降54.1%;渔业增加值1.45亿元,增长1.6%;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1.73亿元,增长17.8%。 粮食生产保持稳定。夏季小麦种植面积22.3万亩,总产量13.18万吨,与去年基本持平。水稻种植面积22.56万亩,良种覆盖率达到98%,平均亩产607.6公斤,总产13.71万吨,与去年基本持平。特色产业经济加速推进。蔬菜生产成效显著,蔬菜播种面积5.5万亩,新增设施农业1420亩。淡水养殖稳步增长,全年新增设施渔业面积1000亩,肉类产量1.44万吨,禽蛋产量5100吨,奶产量6200吨。全区现有休闲农业观光点20家,累计接待游客15万余人次,营业收入1.4亿元。林业生产扎实推进。全区共完成荒山荒地造林5500亩,其中成片造林4000亩。山体绿化及林相改造2000亩,建设农田林网20000亩,四旁植树30万株,发展优质苗木花卉2000亩,申报创建省级绿化示范村10个。
畜牧业健康发展。全区畜牧业产值6.18亿元。生猪存栏7万头,出栏19万头;家禽存栏51万只,出栏183万只;羊存栏0.6万只,出栏2.1万只。肉、蛋、奶产量分别为15229吨、6144吨和6480吨。 渔业生产平稳增长。全区实现水产品产量15130吨。其中海水水产品产量1063吨,淡水水产品产量14067吨。农业生产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发动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四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农业保险,全区小麦农业保险参保率73.36%,水稻农业保险参保率67.8%。全年常规免疫注射猪瘟疫苗22.5万头份、牲畜口蹄疫强制免疫注射22.2万头份。新建高标准农田1.5万亩,完成开挖疏浚渠道6.4公里,完成衬砌渠道38.33公里,建渠系建筑物672座,建水泥路20.75公里,改建泵站5座。
三、工业工业生产平稳运行。年末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4家,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118.44亿元,增长9.4%。完成工业销售产值343.66亿元,增长4.8%;实现产销率94%,下降2.5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电量106418万千瓦时,增长12.9%,产值与用电量基本匹配,基本反映节能降耗实际水平。亿元企业对经济拉动显著。全区规上工业产值超亿元企业55家,比去年多9家。从实现产值上来看,2016年过亿元企业共实现产值345.47亿元,占全区的94.5%,而2015年过亿元企业实现产值是301.7亿元,占全区的88.6%,亿元企业占比有一定提高。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位运行。今年我区坚持生态立城、文化兴城、品质建城,全力争创国家卫生城市,致力打造海州为宜居宜业的“城市客厅”,集中推进沿解放路城市北片区和沿秦东门大街城市城市南片区改造开发。全年旧城改造征收200万平方米;竣工投产工业项目20个;新开工投资过2000万元工业项目12个。全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29.82亿元,增长21.1%。其中,项目投资 254.42亿元,增长15.7%;5000万以上投资300.74 亿元,增长22.1 %;规上工业投资135.97 亿元,增长13.8%。全年新开工过亿项目113个(房地产项目46个),有力的拉动了全区投资的较快增长。房地产业发展平稳。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75.39亿元,完成商品房施工面积386万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23万平方米,完成销售面积105万平方米,实现商品房销售额70.5亿元。商品房平均销售单价6702元/平方米。建筑业生产平稳发展。全区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完成总产值146.13亿元,增长3.9%;实现建筑业增加值47.15亿元,增长2.5%;实现建筑业竣工产值68.7亿元;施工房屋建筑面积1137.75平方米,其中投标承包面积1021.84平方米;竣工房屋建筑面积421.86万平方米。
五、国内贸易、对外经济市场消费稳定增长。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0.86亿元,增长12.4%。其中: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82.94亿元,增长23.1%;限额以下批零住餐企业及个体户实现消费品零售额86.85亿元。按消费形态分,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实现21.82亿元,增长29%;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实现249.04亿元,增长6.9%。 居民消费结构优化。从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销售情况看,汽车类、中西药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43.23亿元、37.13亿元,分别增长13.8%、10.9%,木材及制品类增长33.3%,机电产品及设备类增长329.8%。 受成品油价格震荡低位运行影响,石油及制品类实现销售额47.47亿元,下降2.4%。 对外经济呈现回落。全区实现进出口总值10.27亿美元,下降6.2%。其中:出口总值8.74亿美元,下降9.2%;进口总值1.53亿元,增长15.4%。实际利用外资达到6937万美元,实现合同外资18714万美元。
六、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科技创新取得新进展。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1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5家、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10个、省级众创空间1家、市级众创空间2家;正大天晴等企业的9项创新成果入围省、市科学技术奖,56项创新产品获批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占全市总量的35.9%。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迈上新台阶。获批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68项,获扶持资金2467万元,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众创空间及孵化器争取“科技创新券”1210万元,占全市总量的27.7%。教育事业稳步发展。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完善中小学硬件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全区54所中小学有85%达省定现代化标准。全面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39亿元,新建校舍9.71万平方米,加固校舍1.3万平方米。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培养342名农村骨干教师。深入推进“教育+”工程,打造“教育+文化、教育+艺术、教育+科技、教育+环保”等系列项目,将特色建设与课程设置融合,16所学校获评“全国足球特色学校”,8所学校、幼儿园获评“省级课程基地”、“省优质幼儿园”、“省健康促进金牌校”,25所学校获“省、市级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4所学校、幼儿园获评“市书香校园”等市级称号。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2016年新建双龙井文化园、宁海街道综合文化服务站、海宁社区文化体育多功能室外场地3家;完善海州区文化馆基础设施建设,成功通过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被评为国家一级馆;打造30个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建农村放映点10个,打造4个连云港市图书馆分馆,新建数字农家书屋10家。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1570平方米,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覆盖率100%。积极配合连云港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完成《连云港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展》;完成海州古建筑营造、软陶、面塑传统手工艺、洪门酒、花果山山楂酒酿造技艺等13项市级非遗项目申报工作,其中8项被评为市级保护项目;新建软陶、面塑传统手工艺、古筝艺术、大华文化交流中心非遗传承基地4个。打造海州古城文化街区,完成二营文化街区巷的基础改造并已投放市场运营,对民主路历史文化街区、新浦文化产业园区进行提档升级,连云港最大古玩城落户民主路历史文化街区;杰瑞科技创意产业园成功获批第二批江苏省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新增健身路径25套、重建6个室外灯光篮球场,不断提高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和水平,成功创建第三批江苏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辖区内平安医院达标率为96.5%。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00%设立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可以提供中医药服务;全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100%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全区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总人数185295人,参保率维持在99%以上,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为545元,其中个人筹资120元,各级政府补助425元。医养一体化项目推进顺利,2016年投资6000余万元,历时三年(2013-2016年),总投资3.09亿元,总占地100亩,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全市首家“医养结合”试点项目全面完工。编制和修订了《海州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海州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38个卫生应急预案和31个技术方案,建成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和储备250万元应急物资,成立各种卫生应急专业队伍26支共130人。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四小”行业专项整治为抓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在整治过程中,下达整改意见书1900余份,体检7000余人,培训“四小”从业人员4000余人次,发放上墙制度2000余块,各种台账、宣传资料、卫生常识等计3000余份,各类卫生设施3800件,卫生消毒设施配发率100%。
七、城建、交通、环保、旅游城乡规划建设进一步发展。建成海州区白虎山小商品市场临时疏导点1#、2#楼项目;完成海宁小区百花园等10个街头游园的绿化提升工作;完成月牙岛、香海湖和街头游园等新建及改造绿地60公顷;新建改造污水管网25公里;完成22个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完成92个村庄环境整治;完成樱花园一期、二期、三期绿化工程;完成玉带河北岸绿园绿化补植;完成海宁小区百花园等10个街头游园的绿化提升工作。2016年底全区园林绿地总面积达3077公顷,园林绿化覆盖面积达3370公顷,绿化覆盖率达39.6%,绿地率达36.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3.3平方米。道路交通事业较快发展。完成创卫道路维修566条;提档升级农路14条、农桥2座;新310国道竣工通车,新204国道路基及中小桥涵工程、路面地基全部完成;完成海州古城复兴计划中5条道路白改黑工作;新改建农村公路300公里,改造桥梁30座;新建农村道路38公里、桥梁7座。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开展燃煤锅炉整治,拆除燃煤锅炉70余台。完成博纳花园、登泰小区、颐和花园、盐河巷、广场社区等餐饮油烟整治,100余家饭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实现零火点。铺设污水管网30余公里,海州工业园实施龙尾河3公里环境整治,加大河道沿线企业环境监管,加强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关闭搬迁养殖场8家。生态创建工作。新坝镇创建省级生态乡镇通过省环保厅考核验收。海庆中学被省环保厅、省教育厅命名为“省级绿色学校”;海州第二实验小学、锦屏中心小学、南城中心小学、岗埠中学、钟声幼儿园被市环保局、市教育局评为“市级绿色学校”;路南街道公园社区、新海街道镇海社区市环委会命名为“市级绿色社区。旅游业形势良好。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780万人次,增长10.2%,实现旅游总收入98亿元,增长11.9%。创建市级乡村旅游示范点10个,乡村旅游收入达到6亿元。2016年围绕“花漾海州·四季赏花 ”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了“花漾海州·梅香新东 ”赏梅游园、“心中最美梅花“赏梅摄影大赛,”赏梅花、读诗词、悦耳歌“笔颂会和“游园、赏花、绘花”梅花书画创作比赛等20余个活动,扩大了海州知名度和影响力,做大做强了旅游节庆文化品牌。
八、财政财政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年完成31.43亿元,增长4.8%。其中税收收入28.52亿元,增长90.8%,同比增收2153万元,增幅0.8%;非税收入完成2.90亿元,同比减收4.11亿元,下降58.6%;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37亿元,同比减支4640万元,下降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6亿元,同比增支7530万元,增幅19.8%;公共安全支出1.16亿元,同比增支2118万元,增幅22.3%;教育支出9.12亿元,同比增支5841万元,增幅6.8%;科学技术支出0.51亿元,同比减支1132万元,下降18.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68万元,同比减支4586万元,下降7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亿元,同比增支9740万元,增长3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亿元,同比减支2561万元,下降16.9%;节能环保支出4683万元,同比减支781万元,下降14.3%。
九、人口、居民生活、社会保障人口规模继续扩大。年末全区户籍总人口76.64 万人(包括景区和高新区),比上年增长1.62 %。其中女性37.81 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49.33 %,城镇户籍人口66.22 万人,户籍城镇化率86.40 %。全年户籍出生人口8930 人,死亡人口1891 人。出生率为11.65‰,死亡率为2.47‰,自然增长率为9.18‰。其中0-17岁人口15.81万人,18-34岁人口19.21万人,35-59岁人口28.32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13.29万人。年末常住人口 84.58万人(包括景区和高新区)。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全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852元,增长8.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26元,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25元,增长9.2%。
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全年新增就业30000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850人,引领大学生就业4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全区城乡职业技能培训4930人,其中:城乡劳动者培训2850人,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培训1230人,创业培训850人。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完成续缴保费人数3.12万人,征收保费29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率100%,参保人数1349人,基金收入8178万元;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全年被征地农民1415人,社会保障基金5213万元。
注:1、本公报数字主要是年快报数或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公报中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5、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