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房客转租 房东是否该扣押金?
发布时间:2015-11-04 08:42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字号:【

市区海宁小区的王先生向连云港日报反映,去年11月初,他将自家的一套两居室出租,按照约定,一年后收回,然而,现在租期到了,房客张某却拒绝搬走,这让想将房子重新出租的王先生十分气愤。而房客张某却表示,王先生扣了他的1000元押金不合理,不退押金就不搬家,双方为此僵持不下。

房东:房子到期却收不回

记者了解到,根据去年双方签字的协议,租房的时间为一年,每月租金为1200元,另外收取1000元的押金。而眼下合同到期了,张某为什么不愿意搬走呢?

王先生告诉记者,按照合同约定房子只能自己住,不能转租给别人,如果转租,就要扣押金。但张某还是把房子转租给了别人,这就构成了违约。因此,他就将张某的1000元押金扣下了。

房客:亲戚来住不算转租

随后,记者来到王先生的出租房内,看到除了张某外,还有另外一个人住在这里。“你看,现在房子里还住着其他人,这明显是违约,而协议上有规定,违约押金是不退的。”王先生说。

房客张某却表示,他并没有转租房屋,住在这里的人是自己的表弟。

“让亲戚住在自己租的房子里,怎么能算是转租?”张某说,自己的表弟来这边打工没有地方住,暂时住在他这里,等找到住的地方再让他搬走,这也是人之常情,因此王先生没有理由扣自己的押金。

张某坚持要拿回押金再搬走,而房东王先生坚持因为违约,押金必须扣掉。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只好报警请民警来协调。

律师:房东混淆了押金和违约金的概念

那么,房东因为房客转租房子而扣押金,这样做是否合适呢?江苏华德律师事务所李强律师告诉记者,在这个案例中,房东混淆了押金和违约金的概念,如果硬要扣押金,那就涉嫌违法了。

李律师介绍,押金和违约金在法律上有不同的司法解释,关于押金的主要约定是为了预防房客在使用租赁物时,可能会导致设施设备损坏,拖欠水电费、房租等项目,而预留资金进行抵偿。而违约金则是对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有违反时,对其进行惩罚的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行为的处罚,就应当明确为违约金。

记者了解到,我市每年因为房屋租赁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那么,该如何避免这样的事发生呢?李律师告诉记者,合同约定要细致,最好到房管部门对租赁房屋进行登记备案,这样有利于保护租赁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