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连云港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格年检工作启动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廉租住房规范化管理,确保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及租赁补贴及时准确地分配给市区低保低收入居民,根据《连云港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市市区开展了2017年廉租房租赁补贴资格年检工作。
据了解,本次年检工作至9月30日结束,年审对象为2016年12月31日已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需到所属街道办事处填写《年检审核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受理及初审公示,区住房保障部门联合民政部门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复核,最后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抽检、核准和公示。
据悉,凡同时符合下列几个条件的家庭均可申报廉租住房的租赁补贴。一是申请家庭成员具有连云港市区城镇户口,且居住3年以上;二是市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连续一年以上;三是申请家庭无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四是车辆标准:营运机动车辆不超过1辆,且价格低于3万元(以车辆购买时点价格为准);五是工商注册标准:工商注册资金低于2万元;六是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