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24号)要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9月9—10日举行。请报名考生登录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1日至30日。现将连云港地区报名考试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⑴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⑶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⑵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⑶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⑷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⑸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报考2017年中级资格考试的工作年限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材料。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高级会计资格。
报名参加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办〔1986〕55号)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评结合,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且通过资格评审方可取得高级会计师证书。参加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的相关规定。
二、现场审核确认
1.现场审核确认时间:连云港地区集中审核确认时间为:2017年3月26日至3月31日。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报名审核点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审核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考生信息表(需工作单位加盖公章);
(2)相关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需提供会计师资格证书;
(4)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材料;
(5)居民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3.审核确认地点及联系(咨询)电话:
报名地区名称 |
报名审核点地址 |
联系(咨询)电话 |
备注 |
赣榆区 |
市赣榆区青口镇环城南路19号区财政局会计科108室 |
0518-86293330 |
中级 |
东海县 |
东海县晶都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财政窗口 |
0518-87281092 |
中级 |
灌云县 |
灌云县伊山镇伊山南路333号县财政局会计科1号楼108室 |
0518-88812970 |
中级 |
灌南县 |
灌南县行政集中办公区县财政局316室会计局 |
0518-83289300 |
中级 |
连云区 |
连云区西墅路1号区政府B228室财政局会计科 |
0518-82311228 |
中级 |
连云港开放大学 |
市海州区苍梧路39号(苍梧一期小区北门对面)连云港广播电视大学培训中心 |
0518-85838760 |
中级、高级 |
三、考试收费
1.收费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在网上交纳,报名点不接受现金报名。网上交费时间为2017年3月26日至2017年4月5日为止,逾期则视同放弃报名。
2.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2017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60元。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10元,其中:报名费10元、考试费10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8月20日-9月8日。
五、考试科目、考试方式、考试大纲和考试时间
1.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2017年全省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考试的形式。
2.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开卷考试,采用纸笔考试的形式。
3.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4.考试日期和时间,中级资格考试共分两个批次(见附表):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 |
9月9日(星期六) |
8:30—11:30中级会计实务 |
第一批次 |
13:30—16:00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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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20:00经济法 |
||
9月10日(星期天) |
8:30—11:30中级会计实务 |
第二批次 |
13:30—16:00财务管理 |
||
18:00—20:00经济法 |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9月10日,考试时间为:8:00—12:00.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方可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六、报考考区、审核地点、考试地点说明
中级会计资格:根据属地原则,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根据其工作单位所在地选择报考考区,且进行现场审核并参加考试。
高级会计资格:根据属地原则,报考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根据其工作单位所在地选择报考考区,且进行现场审核。2017年全省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仅在南京市设立考点,所有考生均须到南京市参加考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七、考试用书说明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计考办印发,考试辅导用书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按大纲要求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内容组织专家编写并出版发行,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自愿购买。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