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关于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模式改革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04 16:55 信息来源:市物价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江苏省价格条例》等有关规定,连云港市物价局拟于近期举行市区(不含赣榆区,下同)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模式改革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2名,其中:消费者11名(另设替补2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1名;经营者2名;利益相关方(出租车驾驶员)3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名;市消费者协会1名;市有关部门人员2名。

二、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立旁听席6个。

三、新闻媒体

新闻媒体记者自愿报名参加。

四、听证会参加人及旁听人员等的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方式报名。当报名总人数超过11人时,邀请公证机关到场并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确定;当报名人数不足11人时,委托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

(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营者、利益相关方、市有关部门等参加人分别由相关组织、所在单位推荐后由我局聘请。

(三)专家学者由我局从价格决策专家库中聘请。

(四)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方法,报名超过规定人数时采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五、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一)消费者参加人: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居住地区等)。

3.属于连云港市市区居民,了解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及管理模式等相关情况。

4.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旁听人员:愿意参加旁听,且能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六、报名办法

凡有意成为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员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2日期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或到连云港市物价局网站下载相关报名表认真填写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传真或邮寄(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邮编:222006,联系电话:0518-85868080)。

新闻媒体记者请携带记者证及单位介绍信按上述要求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报名。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相关报名表格,可登录连云港市物价局网站(网址:http://wjj.lyg.gov.cn/)自行下载和打印。

特此公告


附件1: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模式改革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报名表.doc

附件2: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模式改革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doc




连云港市物价局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