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核电厂在厂址选择、建造、运行和退役四个阶段均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目前处于项目运行阶段。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并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
1建设项目的名称、规模
项目名称: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项目
建设规模:2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
建设地点:位于田湾核电站内,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工程西北侧,地处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街道。
工程概况: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以1、2号核电机组为“参考电站”,核岛采用俄罗斯设计制造的VVER-1000/428型反应堆装置,在综合权衡安全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和工程实施性要求的前提下,进行了必要的设计改进。常规岛采用由国内设计和制造的半转速汽轮发电机组。考虑福岛核事故的经验反馈、核安全法规HAF102的要求及“十二五”新建电厂核安全要求,结合概率安全分析、在建机组安全分析报告审评中共性问题的解决方案、以及国内外同类机组运行经验反馈,进一步提高了机组的安全性。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分别于2012年12月27日和2013年9月27日开工建设。建设工期62个月,设计寿命期均为40年。田湾核电站厂址是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进行。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公众参与专门网页:http://www.cnnp.com.cn
联系电话:0518-82205776(科普)/6587(技术)
传真:0518-82206260
Email:xuwei@jnpc.com.cn/yangyi@jnpc.com.cn
通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港区海棠中路28号
邮政编码:222042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3.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简介
单位名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等级:甲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53号
3.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电话:010-88022817
传真:010-68410354
Email地址:hpcnpe@163.com
邮政编码:10084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格式》(NEPA-RG1)的具体要求,本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将根据厂址周围的环境资料,结合电站设计参数、源项以及设计容量,对核电厂建设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通过核电厂厂址与周围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和运行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并对核电站的工程设计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措施和要求。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公众对本工程对环境影响的了解程度;
本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16年10月14日至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