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连云港办理情况》的公示35
发布时间:2016-08-19 15:47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字号:【

序号

投诉内容

基本情况

问题处理

下一步工作

  1

  连云港市东海县李念乡“中美化化肥有限公司”违法炼铜,公安局有人包庇,所以没有拆,别的企业都拆了,这家企业依然在生产。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中美化化肥有限公司”应为东海县同兴铸造有限公司,位于李埝乡驻地北侧、洪夏路西侧,法人程永康。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主要从事铜配件铸造、加工,无环保审批手续。该公司铜配件铸造、加工项目已经纳入“三个一批”项目“整治一批”中,如果不能通过“整治一批”审核,将对该公司铜配件铸造、加工项目予以取缔。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生产,正在建设安装除尘设施,未发现有生产原材料。厂区内有两套生产设备,南侧生产设备2012年建成,2013年至今一直没有生产,现场查看生产设备已报废,目前正在拆除中;北侧生产设备20156月建设。

  东海县现场责令该公司不得进行铜配件的一切加工活动,停止除尘设施的建设,同时对该公司的生产用电予以断电,并对断电后的变电箱予以查封。

  该信访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东海县将安排李埝乡人民政府加强日常检查力度,督促该公司对报废的生产设施拆除到位,环保局继续跟踪该公司铜配件铸造、加工项目纳入“三个一批”整治的后续监管。

  2

  连云市赣榆县混凝土搅拌站(大力、巨泰、交通运输公司等)都没有手续,都没有污染治理设施,粉尘污染严重,污水直排河道。

  经赣榆区环保部门联合区住建局、赣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场检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连云港赣榆大力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赣榆经济开发区怀仁南路东侧,该公司预拌干混砂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15年629日由赣榆区环保局审批,尚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区住建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格证书,经营范围符合要求。

  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厂内砂石堆场均采用封闭式大棚,生产设备均建有密闭设施,未发现有粉尘污染现象。该公司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但由于管理不完善,部分冲洗废水经厂区一个排口排入南侧小沟内,引起周边群众不满,现已将排口封堵。该公司在怀仁路西侧新建沉淀池,已基本建成,将于8月底投入使用,新沉淀池投用后,厂区冲洗废水经四个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2.钜泰实业公司混凝土搅拌项目位于赣榆经济开发区204国道西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厂内已无原料,该公司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0115日由原赣榆县环保局审批。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区住建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格证书,经营范围符合要求。由于经营不善,该公司于201411月停产至今。

  3.连云港赣榆交通工程有限公司2015年7月新建一套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至今累计生产2个月左右,现在处于停产状态。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有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原料石子堆放在料棚中,沥青存放于沥青罐中,无工艺废水产生。该公司新建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未报批环评手续。

  赣榆区环保局联合区住建局、交通局加强对2家混泥土搅拌站和1家沥青混合搅拌站的监管。要求大力混凝土有限公司尽快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确保废水不得外排,粉尘达标排放;钜泰实业公司投产前报区环保部门,经验收后方可生产;交通工程公司尽快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在未办理手续前不得生产,区环保局将对该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建成投产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

  817日,区环保对连云港赣榆大力混凝土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赣环责改字〔2016〕85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同时对连云港赣榆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赣环责改字〔201684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生产,待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生产。

  赣榆区环保局将对三家搅拌站定期检查,配合区住建局、交通局加强三家企业的环境污染治理,做到绿色施工、绿色生产经营。

  3

  连云港市东海县曲阳乡河道污染严重,秸秆下河、农业化肥下河。农村环境也差,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希望改善农村环境。

  针对举报的环境污染问题。曲阳乡政府由乡长带领分管农业、村庄环境、环保领导,以及农技、水务、城管、安监等人员对境内河道和村庄进行排查。经现场查看,未发现农业面源污染、农药化肥污染及河道被秸秆污染现象,农村生活垃圾大部分村处理比较及时,个别村垃圾池出现垃圾快满尚未处理现象。个别村极少养殖户猪圈离村庄较近或存在农户在自家院子养猪现象;各村旱厕所较多,有些粪池未用盖板盖起来;经过逐村走访调查,未发现也未收到群众反映地下水被污染迹象。

  多年来,曲阳乡农民主要以种植玉米、花生等旱作物为主,种植水稻偏少,基本无农药化肥等农业面源污染现象。乡党委政府一直强力推动夏秋两季秸秆全量还田工作,工作成效明显,群众基本都能够自觉将农作物秸秆进行全量还田处理,未见境内张谷河、曲阳河、陆湖引河、安房河、薛安干渠、马沟河、曹庄截水大沟被秸秆污染现象;地下水亦未现被污染迹象。各村垃圾清扫和转运能够正常开展。目前,曲阳乡共有养殖户291户,而且以规模户居多,常年生猪存栏在50200头的养殖户共184户,占了全乡总养殖户的63.2%。815日,曲阳乡畜禽养殖集中整治清理方案已经三套班子会研究通过。目前,全面排查结束,正在组织集中清理。农村旱改厕工作也在加快推进。

  东海县曲阳乡党委政府将重点落实以下举措。一是提高准入门槛。对畜禽养殖实行严格准入,严格控制养殖占地,严禁新上无相关手续的养殖企业。二是加大治理投入。根据全乡实际情况,划定禁养区,针对现有的污染情况,增加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投入,确保废水达标排放。为进一步做好防范河道污染问题,拟将再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同时,积极协调并配合林牧业、农委、国土、环保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生态环境稳步提升。

  4

  赣榆区“宏鹏金属制品”违规排污,夜间废水、废气乱排;“佰益海藻厂”直接将废水排入土壤。

  经查,连云港宏鹏金属有限公司废气扰民问题情况属实。

  1.连云港宏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赣榆经济开发区香港路35号。该公司“通用管箍、管桩端头板金属制品生产线项目”环评报告书于200894日通过原赣榆县环保局审批,2011628日项目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赣榆区环保部门联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816日对企业现场检查,该企业于78日停产检修生产和吸气集尘罩等设备,于815日夜间开始对设备进行调试。

  该公司2012年在园区建成污水“一企一管”,将企业车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以及部分冷却水经沉淀处理后排放到赣榆力洁污水处理厂(赣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该公司现场提供了污水处理缴费发票(票号:02209683)。举报废水乱排问题不属实。

  该公司废气主要为电炉熔化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主要通过炉盖上安装的吸气集尘罩收集,通过引风机由排气管道送入旋风除尘器进行预处理,在旋风除尘器内烟气温度通过空冷逐渐下降,同时大颗粒粉尘得到大部去除,在进入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尾气通过15米排气筒排空。由于该公司废气收集罩收集效果较差,转换间隙有烟产生,今年以来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粉尘扰民现象。因此,根据区环保局的要求,该企业自715日开始对废气收集罩、管道进行检修。现场检查时,维修工人仍在现场作最后维修工程处理。环保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企业在环保处理设施未检修完善前不得投入生产。

  2.连云港佰益海藻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赣榆经济开发区香港路36号。该公司20151222日经赣榆区环境保护局审批,现已申请“三同时”验收。该公司主要从事海藻酸纳颗粒精细研磨,建有四套研磨机和一台锥形混料机。区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通过检查该公司没有生产废水,产生的废水为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

  针对连云港宏鹏金属有限公司废气处理问题,区环保部门已责令其停产整改,整改完成后报区环保部门,经监测合格方可投入生产;同时加大对佰益海藻的监管,督促尽快验收。

  赣榆区环保部门联合赣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加大对两家企业的监管,特别是对宏鹏金属的粉尘、废气要进一步督促整改,区环保部门定期进行监测,确保粉尘、废气达标排放。

  5

  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华中路有个经贸综合楼,二楼商铺开了家“欢乐牧场”的餐饮店,油烟通道放在居民的楼道门口,噪声很大,且没有油烟净化器,油烟扰民。

  经赣榆区环保部门联合青口镇政府现场检查,举报情况属实。

  现场检查时青口镇欢乐牧场自助餐店正在营业,该店“新建餐饮项目”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该店于2016年422日开工建设,716日开始营业。该店东侧设有厨房、油炸食品操作台、电烤箱三个废气排放口,其中油炸食品操作台、电烤箱两个废气排放口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厨房废气排放口处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但油烟净化装置安装不规范,油烟净化装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音过大,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816日,赣榆区环保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赣环责改字〔2016〕83号),责令该餐饮店立即停止营业,对产生噪声、油烟设备进行整改,并补办环保手续。

  赣榆区环保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在该店未经审批、未整改完善前不得营业。

  6

  连云港市灌南县新兴北路新天地电器商店使用音箱,噪声扰民。

  20168月1521时,灌南县环保局、城管局执法人员对新天地电器商店进行现场检查,信访人所反映的新天地电器商店位于新安镇新兴北路44号灯杆东侧、馋嘴猫食品店北侧,门朝西共两间门面房。检查时,该商店未营业,执法人员与店面广告牌上所留业务电话联系,电话无人接听。

  20168月16上午10时,县政府组织公安局、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等单位执法人员再次对新天地电器商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商店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场所面积约60平方米,经营范围为家用电器、太阳能热水器、防护门销售,经营者姓名为刘伟。检查时,该商店正在营业,商店门口南侧放有一只音箱,检查时未开启。据周边商户反映,该商店音箱开启时声音较大,有时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经核查,该举报基本属实。

  1.县公安局新安镇派出所民警依法对新天地电器商店予以警告。

  2.新天地电器商店实际经营者刘伟已认识到问题的危害性,并承诺在以后开启音箱时将音量调到适当位置,保证不再发生噪音扰民现象。

  1.要求新安镇切实履行环保网格化监管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对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方法招揽顾客的商家进行排查整治,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2.由县城管局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顿。

  3.县公安局、城管局、环保局加强对噪声污染的日常监管力度,一经发现噪声扰民,由各部门立即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7

  连云港市灌云县“伊新园小区”,南京路穿过小区,楼下有露天烧烤,油烟、噪声影响。

  816日,灌云县成立由县城管局牵头,环保、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组,对县城内涉及露天烧烤、流动摊点、噪音扰民、污染环境等经营行为进行全面集中整治。其中举报问题共涉及四家烧烤店,分别是灌云县伊山镇起点烧烤店、老图们烧烤店、欢欢烧烤店、致远烧烤店,其中伊新园小区3家(起点烧烤、老图们烧烤、致远烧烤)、南京路1家(欢欢烧烤)。

  四家烧烤店位于县城区商住混合区,都正在营业。燃料为木炭,其中起点、致远、欢欢等3家烧烤店使用室外烧烤台和引火架各1台(座),鼓风机各2台;老图们烧烤店使用室外引火架1座,鼓风机1台。

  四家烧烤店距离伊新园小区居住层均不足30米,露天烧烤食品或燃烧木炭时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与鼓风机运转产生的噪声,对所在楼层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

  1. 8月16,县城管局现场对四家经营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各家立即停止占道经营行为,严禁露天烧烤食品。四家烧烤店当场全部立即改正到位,将烧烤设备全部搬入室内经营使用。

  2.8月16,县环保局分别向致远烧烤店、欢欢烧烤店、老图们烧烤店、起点烧烤店现场下达《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通知书》(灌环责改字〔2016〕50号、51号、52号、53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不得露天燃用高污染燃料和高噪声设备。

  3.县市场监管局现场对四家经营户提出警告,如再发现违规经营,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1.继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露天烧烤、流动摊点、噪音扰民、污染环境等经营行为进行为期10天的集中整治。由县城管局牵头对烧烤饮食服务单位进行调查摸底,依法查处露天烧烤行为;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理到位。

  2.由县公安局和县环保局对有关经营户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问题开展整治,会同城管部门对店外经营行为进行查处,依法打击阻碍整治的不法行为。

  3.县环保局重点督促饮食服务单位按照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提供环境监测技术支持。

  4.县市场监管局协助城管局开展整治工作,依法取缔无证经营项目、超范围经营项目,监督检查各经营户卫生经营状况。

  8

  连云港海州区浦南镇太平工业园加贝硫化硅磨料厂、瑞倍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属于四无工厂,无营业执照、无环评手续、无排污许可证、无污水处理设施,强酸强碱废水及高浓度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海。(附详细卫星指示图)

  一、浦南镇太平工业园加贝硫化硅磨料厂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太平工业园加贝硫化硅磨料厂”应为“连云港加贝碳化硅磨料有限公司”。该公司分南北2个厂区。

  20167月16,海州区环保局对该公司北厂区进行了检查。经检查,该公司北厂区为扩建碳化硅生产线,属于未批先建。生产过程中产生酸洗废水,有沉淀池处理。区环保局于2016年717日对该公司北厂区主要设备加贴了封条,并于201681日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海环限改字〔2016〕第106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限7日内拆除扩建碳化硅生产线。该公司北厂区于201686日开始拆除部分设备,目前其余设备正在拆除,已无法生产。

  20167月25,区环保局对该公司检查时发现南厂区有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未提供“三同时”验收手续。2016年817日上午,区环保局、浦南镇到该企业南厂区进行检查,确认该企业无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

  817日,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海环限改字〔2016〕第122号),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完善“三同时”验收手续,接受进一步处理。

  818日,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海环罚听告字〔2016〕第11号),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拟罚款2万元。

  海州区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督促设备拆除,要求整改到位,确保不对环境造成影响。

  二、瑞倍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68月17上午9时,海州区环保局、浦南镇到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该公司现场未挂牌,厂区设备未启动生产,有几个工人在整理仓库。该公司有营业执照,主要生产改性塑料,无工艺废水产生。“年产2400吨工程塑料项目”有环评审批手续,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

  817日,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海环限改字〔2016〕第121号),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完善“三同时”验收手续;接受区环保局进一步处理。区环保局当场对该企业主要设备加贴封条。

  818日,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海环罚听告字〔2016〕第12号),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拟罚款2万元。

  海州区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督促企业整改到位,确保不对环境造成影响。

  9

  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屏镇锦屏路春雨砂浆粉尘污染严重。

  连云港春雨建材制造有限公司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孔路16-5号原连云港山石管桩有限公司厂区内,利用原料水泥、砂、添加剂等在干燥状态下预混,以干粉形式包装外销。该公司“年产45万吨干混砂浆项目”于2013813日取得环保审批,201512月建成投产,至今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

  817日上午,海州区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有1台燃煤沸腾炉正在使用。生产过程中工艺废气、粉尘经收集治理设施收集处理,检查过程中未见生产环节产生粉尘污染。该企业外购原料散装水泥装于储存罐中封闭储存,无扬尘抛洒;黄砂堆放在物料棚内,该物料棚顶部封闭,四周未完全封闭,厂区内地面上有明显积尘。

  817日,区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海环责改字〔2016〕018号),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完善堆放黄砂的物料棚防尘设施,办理“三同时”验收手续 。

  818日,区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海环罚听告字〔2016〕第13号),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拟罚款2万元。

  海州区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整改到位,确保不对环境造成影响。

  10

  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仁和小区2幢103室居民反映,兰州拉面和旁边一家没有店名的餐饮店,有两个大烟囱排向他家,油烟扰民,无法开窗。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餐饮店分别是灌云县伊山镇马乙四哈克拉面馆和郭志祥经营的中餐馆。马乙四哈克拉面馆于2012年8月开始营业,经营面积约40平方米,餐位12个;郭志祥中餐馆于20168月初开始营业,经营面积约50平方米,餐位50个。

  1.马乙四哈克拉面馆主要从事拉面、炒面等面食制作,拥有煤气灶台一座,炒煮面食时产生的油烟和蒸汽,经排风扇引入排气筒并向仁和小区下水道排放,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排口设置不规范。

  2.郭志祥中餐馆主要从事正餐制作,拥有煤气灶台两座,烹制熟食过程中产生的油烟、蒸汽,经排风扇引入排气筒并向仁和小区下水道排放,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排口设置不规范。

  两家餐饮店的油烟排气筒距离仁和小区居住层水平间距不足9米,不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要求,油烟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1.2016年8月17灌云县环保局分别向两店下达《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通知书》(灌环责改字〔2016〕5455号),责令各店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保证达标排放。

  2.县市场监管局要求郭志祥中餐馆严格按环保部门要求完成整改,补办营业许可手续。

  目前,两店已经采取相关措施,减少油烟排放,并保证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尽快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达标排放,不影响周边居民。

  1.由县环保局督促两家饮食服务单位按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完成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确保达标排放,消除污染隐患。

  2.由县市场监管局督促郭志祥中餐馆按规定办理营业许可手续,并做好油烟污染治理整改,否则将依法予以取缔。

  11

  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镇“海林农贸市场”杀鸡的门面房有烟囱冒烟,前期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了,现在烟囱不冒烟了,但是烟囱没拆。投诉人担心督察组走后还会重新使用。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和第九批第22号相同。725日接到交办信访举报后,东海县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前去调查处理,对活禽宰杀区涉及的13家经营户对存在的问题整改,13家经营户的经营设施和宰杀设备已全部拆除完毕,活禽宰杀区房屋、场地也已全部腾空,没有经营。

  经现场查看,举报人所说的烟囱是海陵农贸市场当时建设时,在活禽宰杀区设计建造的通风和排烟口,是市场原有的建筑。对于投诉人担心督察组走后还会重新使用一事,现在海陵农贸市场活禽宰杀区原来的13家经营户的经营设施和宰杀设备已全部拆除完毕,活禽宰杀区房屋、场地也已全部腾空,没有经营。

  东海县正在委托设计院按照市场活禽宰杀建设标准对活禽宰杀市场进行重新规划设计和规范性改造。改造完成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东海县将安排相关部门对其加强日常监管,做好后督察工作。

  12

  连云港市东海县曲阳乡农业面源污染,河里水都被秸秆污染,农药化肥污染,农村生活垃圾比较多,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猪圈、厕所气味扰民,地下水被污染。

  针对举报的环境污染问题。曲阳乡政府由乡长带领分管农业、村庄环境、环保领导,以及农技、水务、城管、安监等人员对境内河道和村庄进行排查。经现场查看,未发现农业面源污染、农药化肥污染及河道被秸秆污染现象,农村生活垃圾大部分村处理比较及时,个别村垃圾池出现垃圾快满尚未处理现象。个别村极少养殖户猪圈离村庄较近或存在农户在自家院子养猪现象;各村旱厕所较多,有些粪池未用盖板盖起来;经过逐村走访调查,未发现也未收到群众反映地下水被污染迹象。

  多年来,曲阳乡农民主要以种植玉米、花生等旱作物为主,种植水稻偏少,基本无农药化肥等农业面源污染现象。乡党委政府一直强力推动夏秋两季秸秆全量还田工作,工作成效明显,群众基本都能够自觉将农作物秸秆进行全量还田处理,未见境内张谷河、曲阳河、陆湖引河、安房河、薛安干渠、马沟河、曹庄截水大沟被秸秆污染现象;地下水亦未现被污染迹象。各村垃圾清扫和转运能够正常开展。目前,曲阳乡共有养殖户291户,而且以规模户居多,常年生猪存栏在50200头的养殖户共184户,占了全乡总养殖户的63.2%。815日,曲阳乡畜禽养殖集中整治清理方案已经三套班子会研究通过。目前,全面排查结束,正在组织集中清理。农村旱改厕工作也在加快推进。

  东海县曲阳乡将采取几项措施。一是加强环保宣传。在辖区河道显眼位置,安装禁止向河道乱抛秸秆、杂物等警示牌,告知农户不得将用后化肥袋、农药瓶等随意扔至河道中;并再印发了6000张环保宣传单,及时发放至河道附近村农户手中,确保农户家喻户晓。二是强化河道巡查。组织成立由分管农业领导任组长的巡查小组,定期与不定期带领水务站等部门人员进行现场巡查,发现河道有污染迹象的的,及时上报党委政府、环保、水务等部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三是加强长效管理。乡村庄环境督查组将不定期开展督查,督促乡村两级有关负责人切实加强保洁员和垃圾转运人员考核力度,确保保洁人员按时上岗,发挥作用,转运人务必按照时间要求,及时转运垃圾到乡垃圾中转站。四是强力整治畜禽养殖。目前,正在组织乡村力量、机械进行全面清理,联合环保、国土、畜牧等主管单位,对没有手续的养殖户进行执法,该关停的关停,该搬迁的搬迁,该拆除的拆除,依法取缔污染严重的非法养殖户。将在这3个多月的时间里实现全乡养殖场(户)的污染治理目标,特别是针对澳牛项目周围的养殖户清理,10月底前全部清理完毕;乡重大事项督查办公室,将对各村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五是扎实推动旱厕改造。积极争取并利用好上级有关农村旱厕改造项目资金,稳步推进各村旱厕改造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