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批公租房明日选房 123户将住“精装房”
发布时间:2018-01-03 10:01 信息来源:连网 阅读次数: 字号:【

1月4日、5日两天,市区今年首批公租房选房工作将分批启动,共有123户家庭具备选房资格。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到场参加选房,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资格,保障资格也将被终止。

123套“精装房”待选

承租人可享租金补贴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经三级审核两轮公示,本批符合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共计123户。其中:城市中低收入家庭103户、新就业人员2户、外来务工人员18户。本期公租房房源共123套,分别在茗泰花园4号楼、7号楼,均为小高层带电梯楼房。

茗泰花园小区位于高新区苍梧路北、文苑南路东、九龙路南,是我市为加大对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力度,集中新建的首个大型公租房小区。小区建设按照环保、人性、实用的原则进行室内装修,水电气齐全,厨房配备橱柜、燃气灶、抽油烟机等设施,只需添置简单家具就可以拎包即住。承租人可于1月3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自行前往茗泰花园小区查看房源。

租金标准为11元/月/平方米,根据房屋租赁市场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租金不包括承租人租赁期间实际发生的物业服务费和水、电、气等费用。租金收缴采取租补分离的方式,即先按政府价格部门公布的租金标准缴纳租金,后凭市区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证明享受租金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4.4元/平方米/月,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3.3元/平方米/月。

选房工作分两天进行

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

根据选房工作安排,本次选房工作分两天进行。其中,1口人家庭55户为一选房组,2-3口人家庭58户为一选房组,根据电脑排序结果,按顺序号从小到大依次电脑选房;4口人10户家庭为一选房组,采取抓阄的方式选房。

具体选房时间为,4口人家庭:1月4日上午9时—10时;1口人家庭:1月5日上午8时30分—10时;2-3口人家庭:1月5日上午10时30分—12时,选房地点为市住房保障中心四楼会议室。需要提醒的是,未在规定的时间到场参加选房的家庭,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资格,保障资格终止。

参加选房的承租人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等证件原件,同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选房人本人因故不能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选房。被委托人除应持有上述选房人应持有的所有证件(原件)资料外,还应持有选房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对所选房源不满意

可以自行协商调换

为了保障选房工作有序进行,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存在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选房的;参加选房但拒绝选定住房的;已选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签订租赁合同后未按要求办理入住手续等情形的,将被视同放弃承租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如选房人不满意所选房屋,可以自行与其他选房人协商调换。双方协商一致后于2个工作日内携身份证、选房结果确认书到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大厅(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办理变更手续。

选房工作结束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将择时另行通知各选房家庭签订租房合同,办理上房手续。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承租直管公房、单位公房的家庭须在办理上房手续前到市住房保障中心或公房产权单位办理退房手续,否则,取消其保障资格。

已经进入选房程序的申请家庭,市住房保障部门也将适时再次审核其保障资格,如因申请家庭的住房、收入、工商注册、车辆、家庭变化等不再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将依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收回已选房源,确保此项保障工作真正惠及最需要的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