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放管服”改革再出新举措 贷款业务只需“一次跑腿”
(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孙飞通讯员周元珍)昨日笔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广大职工提供更优更快服务体验,该中心对贷款业务流程作出进一步简化调整,实现了借款人一次跑腿即可办结贷款业务。
为了省去借款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多次在该中心与银行间来回跑腿之苦,该中心将借款合同签订环节原本需要借款人、公积金中心、银行三方签订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调整为两方,即公积金中心与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直接签订借款合同。
在贷款发放环节,此前借款人要先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州分中心填写放款凭证,再前往银行申请放款。而此次调整后,该中心取消了“贷前确认书”票据,简化流程,同时,安排专人与银行对接,统一流转借款人的放款业务材料,既省去了借款人跑腿之苦,也防止放款环节诸多潜在隐患,一次跑腿便可办结贷款业务,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办事体验。
同时,该中心还对借款人抵押凭证保管工作作出调整,该中心海州分中心、连云分中心所发放的贷款取得的抵押凭证,即“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原件不再由受托银行保管,而由中心安排专人领取并负责保管。这意味着,借款人贷款结清后,直接到海州分中心、连云分中心凭贷款结清证明便可直接申领抵押凭证及办理注解手续,同样省去了往返中心、银行间跑腿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