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模式改革听证会将举行
发布时间:2018-01-13 09:04 信息来源:连网 阅读次数: 字号:【

昨天,市物价局发布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模式改革听证会公告(第二号),对听证会的举行时间、地点、听证方案要点以及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进行公告,将于1月26日下午举行听证会。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及市民出行方式的改变,如今,市区巡游出租汽车的营运受到了较大影响,给经营者带来不小的压力。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市物价部门决定召开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模式改革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听取相关方面的建议和看法。去年12月下旬,市物价局发布了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模式改革听证会公告(第一号),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公开征集听证会参加代表。1月11日,市物价局发布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模式改革听证会公告(第二号),对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听证方案要点及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进行了公告。

根据听证方案相关内容,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以现行7元/3公里为基准价,提高起步价以1元/3公里为调整单元,调整间隔时间不少于2年,调整后起步价最高不超过10元/3公里,下调起步价由出租车运营企业自行确定。春节放假期间可在当时起步价基础上,加收不超过5元的临时起步价。

与此同时,每公里租费、空驶费、等候待时费和夜间每公里租价加收等标准维持现行标准,计价器仍以元为单位显示。现行标准为:每公里租费1.7元;空驶费:单程超过3公里以上部分按实际里程加收50%空驶费;等候待时费:因路阻及乘客要求临时停车的,等候计时以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开始,3分钟后,每分钟收取0.4元等候待时费;夜间23:00(含)至次日6:00(不含)用车,每公里租价加收0.2元。

其他需说明的是,取消原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乘客乘坐巡游出租汽车发生的过路、过桥、过隧、过渡等费用由乘客支付。

听证会方案还指出,建立出租车企业运价内部价格调整机制,起步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后,由各出租车运营企业在交通运输部门指导下,综合考虑成本、淡旺季、驾驶员意见和市场竞争等因素,制订调整方案。各出租车运营企业应建立由企业和驾驶人员共同参与的内部价格调整机制,充分听取驾驶人员意见,确定调整方案后,出租车经营企业形成报告报市物价局,内容主要包括调整理由、调整方案、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等。

据了解,公告还公布了听证会参加人(22名)的名单,包括消费者参加人11名、经营者参加人2名、利益相关方参加人3名、市人大代表参加人1名、市政协委员参加人1名、政府有关部门参加人2名、专家学者参加人1名、市消费者协会参加人1名,以及听证人3名、消费者替补参加人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