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年度申报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4 11:24 信息来源: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各县(区)职称办、住建局、市各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2017年度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活动即将开始,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有关精神,今年将组织部分中级工程(建筑、城市规划)师人员进行答辩(答辩人员名单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内容及方法

答辩人员围绕主要业绩(主要工作、工程项目、科研课题等)及个人所写的论文论著,在以下几方面作详细阐述:

1. 设计构思或编写的标准、定额、条例、规范等的作用、适用范围;

2. 科研课题的主要内容、技术含量、业内的影响;

3. 确保施工质量的主要措施、建议、意见;

4. 解决工程中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实例等。

个人阐述应把握重点和突出技术特点,时间为10-15分钟。答辩方式由评委根据个人申报材料情况确定,可以是申报人自述,也可由评委直接提问,申报人进行答辩。

二、答辩时间

2017年11月16日(星期四)下午16:00开始,请15:30之前务必到达候考室,具体要求15日下午前以电话方式通知申报人,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参加16日答辩且经市建设职称主管部门同意的申报人员,可申请延期补充答辩一次:

1. 出国出境人员(需提供政府同意出国境的批件复印件及组织人事部门的证明);

2. 参加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的会议(需提供会议主办方证明);

3. 参加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需提供相应证明);

4. 因病、待产住院(需提供医院住院证明及费用单据复印件)。

凡无正当理由应答辩而未参加答辩的人员,均视为放弃本次评审。

三、答辩地点

候考地点: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一楼培训中心教室。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3号楼一楼培训中心教室。

为保证评审严肃性和公平公正,凡无正当理由应答辩而未参加答辩的人员,均视为放弃本次评审。请各有关单位职称办(组织人事部门)及时通知答辩人员,务必按时参加答辩。

联系人:苗保平

联系电话:0518-81588062、85802240。

    


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