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7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5 16:51 信息来源:市经信委 阅读次数: 字号:【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人社厅发〔2017〕87号),2017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级别各专业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45分。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市于近期组织开展成绩合格人员合格证书办理工作。请我市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于2017年9月10日前(工作日期间)至市经信委送交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用于办理证书。

照片背后请注明:姓名、考试级及考试名称、准考证号。 

地址:连云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连云港市朝阳东路69号市行政中心B楼333室 

联系人:李伟,联系电话:0518-85825570 

连云港软考交流 QQ 群:434876971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