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按照“建制度、全覆盖、显成效、赢认可”四步走,为全市1677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真正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延伸至基层,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式、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社会效果良好。
初步健全政策制度。先后下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意见》,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运行机制,做到规范法律顾问聘任聘用、规范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规范对法律顾问的监督管理等“三个规范”。制作法律顾问签约合同格式范本,明确法律顾问服务范围、服务方式等必备条款。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确保法律顾问做到事事有程序、干事有标准、过程有痕迹。采用分层管理、量化考核的模式,考核结果作为经费补助和年度评先评评优的重要依据。
逐步实现全覆盖工程。按照“属地优先、就近服务”原则,选派熟悉法律事务及社情民风、擅长群众工作的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全系统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条主干、四张网”的健全完善,为全市1677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每个村(社区)建立“法润民生”微信群,打造“指尖”上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微信群同时方便了县区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及时了解法律服务情况和法律服务信息,掌握群众法律需求动态,提供更为精准的法律服务。
职能作用逐渐彰显。村(社区)法律顾问通过“法律诊所”“司法行政服务站”等工作平台,使人民群众不出村(社区)就能享受到专业的法律服务。2017年全市法律顾问共接待各类服务对象13224人次,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3838 件次,接访咨询8582人次、举办法治知识讲座1044场次,参与群众3万余人,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3件,收到良好社会效果。法律顾问通过对经济困难且需要法律帮助的群众给予及时的法律援助指引,更好地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全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法律援助等其他法律服务341件。
社会认可度不断提升。法律顾问通过参与基层组织和村集体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规范基层自治,建立完善制度,牵头制定村规民约,创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受益。通过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变政府“端菜”为百姓“点菜”,合理分流,有序引导,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不合理诉求得到回应和合理解释,党政部门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进行决策和管理,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赢得基层群众认可。